本月上旬, 市民李先生購買了一輛摩托車, 不過大半個月來, 摩托車頻繁出現發動不了的故障。 為此, 李先生多次找到商家要求更換配件, 但始終維權未果。
李先生說, 本月上旬, 他在潯陽路的一家門店購買了一輛摩托車, 不料剛騎了四五天就出現發動不了的情況。 “當天我把車送到店裡, 他們搗鼓一下就說修好了。 ”李先生稱, 沒想到兩天后摩托車再次無法發動, “大半個月裡, 這輛車‘假死’3次”。
為此, 李先生找到賣車的商家討要說法, 對方稱是化油器有問題, 已經修好了。 “我提出讓他們更換一個化油器,
隨後, 潯陽晚報記者電話聯繫了銷售摩托車的門店經理周先生。 對於此事, 周先生不願多說, 只表示會對摩托車進行全面檢測, 如果需要會更換化油器。
對此, 工商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 在保修期內維修商品應主動要求修理部門在保修卡上準確做好相關書面記錄, 或者出具有效維修單, 並對報修日期、故障名稱、修理時間、修理情況等主要內容及時核對、妥善保存, 以便日後據此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