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近日, 中山市民政局啟動社會組織2016年度檢查工作。 其中, 社會團體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檢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基金會的年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前。 逾期未參加年度檢查的社會組織, 年檢結論將被確定為不合格。
2016年社會組織年檢的物件為2016年7月1日(以登記證書上的發證日期為准)前, 經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會組織。 凡於2016年7月1日之前經市民政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 須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中山分廳參加年度檢查。
據統計, 至今年2月, 全市有社會組織2188家, 其中社會團體636家, 民辦非企業單位1550家,
社會組織年檢結論分為“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 對逾期未辦理年檢手續的社會組織, 市民政局將在有關媒體上予以“年檢不合格”公告, 同時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登記管理機關對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 或連續兩年“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將予以撤銷登記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