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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質疑4S店用副廠件充當原廠件

華商報訊“事故車到4S店維修, 售後人員保證用原廠配件, 但維修時自己發現售後更換的疑似副廠配件。 這讓車主張先生不能接受。

車主

花原廠件的錢 換副廠件?

“說好的用原廠配件, 可更換的配件並沒有原廠標識, 而且原廠配件和副廠件對比差異很明顯。 ”8月18日, 市民張先生向華商報反映, 自己在昌河鈴木授權的寶雞市金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汽車維修事故車時, 4S店收的原廠配件的價, 卻用的副廠配件。

據張先生介紹, 8月11日, 自己駕駛北斗星外出時, 被車輛追尾, 對方負全責, 他遂將開往昌河鈴木4S店進行維修。

因為自己平時從事汽車配件銷售工作, 瞭解配件行業的情況, 因此特別給售後強調了要使用原廠配件, 不要使用副廠件。

眼見快到取車日期了, 自己到4S店察看維修情況, 當看到背門板總成後, 他仔細查看了配件工藝、螺絲孔位置, 排風口、膠條等處, 發現都與原廠配件有差異。 根據自己的經驗, 質疑4S店使用了副廠配件, 這令張先生非常氣憤。

“維修前4S店承諾更換的配件都是原廠配件, 花費1600余元原廠配件價格, 結果換的卻是價格更低的副廠配件。 ”張先生說。

4S店

已拆卸商品車門替換

8月18日, 華商報記者隨同張先生一同來到寶雞市金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該4S店一售後經理馬建鋒表示, 他們給張先生更換的的確是原廠配件,

只是運輸過程中將背門板總成磕碰, 補了一些膩子, 因此車主認為這是副廠配件。 但本著客戶滿意的目的, 節省客戶等待時間, 已經從展廳銷售車輛上拆下了一個原裝後門裝在了張先生車上。

隨後, 在4S店維修車間華商報記者看到, 兩名工人已經將張先生質疑的背板總成拆下, 將旁邊停放的一輛新車後艙門卸下安裝在張先生的車上。 張先生拿起4S店之前準備給自己車輛安裝的背門板總成和之前事故車拆卸的原廠後門做比較稱, 他們在處理工藝、螺絲孔位置、排風口、膠條等處存在明顯差別。

對於車主張先生的質疑, 馬經理再次表示, 安裝的不是副廠配件, 並讓華商報記者看了配件入庫查詢, 編號A63-0012的背門板,

產地為昌鈴, 入庫日期為8月17日。 但未能提供廠家的訂貨單、收貨單和背板總成的原廠配件標識等。

在維修車間內, 原先準備安裝在背門板總成上的保險杠、燈光組合總成等配件上都有昌河汽車純正部品的標識, 而背板總成上沒有, 馬建鋒稱安裝時已經撕掉不能提供。

業內人士

4S店應保留相關證明

當日, 馬建鋒表示, 因為張先生對配件提出質疑, 為了讓客戶滿意, 儘快讓張先生使用車輛, 已經從商品車拆掉後門安裝在張先生的維修車輛上。 車主張先生稱, 如果不是自己發現, 4S店工作人員就會把裝了副廠配件的車交給消費者, 令消費者受到損失。

當日, 華商報記者諮詢汽車業內人士得知, 消費者在廠家授權的4S店維修車輛,

都要求使用原廠件, 不得使用副廠配件。

單從外觀上, 不容易判斷是原廠配件還是副廠配件。 但只要從廠家發貨都會有訂貨單、收貨單、包括配件編碼等。 上面都會有相關資訊,

一般在消費者沒有簽字確認維修結果時, 4S店要保存好原廠件的訂貨、收貨、入庫資料, 和原廠配件查詢編碼等, 待消費最終確認後才能完成維修流程, 而廠家不能提供上述證明材料, 顯然是不合適的。

昨日下午6時, 馬建鋒表示已經給廠家回饋, 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截至發稿時, 該4S店未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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