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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獎補農村創業平臺 促進大學生到農村創業

最近, 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文, 公佈了《聊城市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示範平臺評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明確規定, 為促進我市大學生到農村創業, 對評估認定的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示範平臺予以獎補。

據瞭解, 辦法所指的大學生為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畢業5年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照大學生到農村創業享受本辦法規定的扶持政策)。 大學生到農村(泛指農、林、牧、漁等大農業領域)創辦電商平臺等各類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產業平臺,

將會帶動建設一批電商示範村, 帶領當地農民網上創業, 建立物流中轉站, 推進物流鏈向農村遞延。

聊城市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示範平臺採取申報、初審、審核、評估、公示、認定的程式進行。 達到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標準的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平臺, 依據聊城相關規定, 參加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評估認定, 並按規定享受獎補。

被認定為市級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示範平臺的按幾個標準獎補:1.創業服務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 入駐大學生涉農創業實體不少於3戶, 同時創業農戶不少於6戶的或入駐大學生涉農創業實體不少於5戶的, 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2.大學生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性質的農業社會化組織,

大學生成員不少於3戶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3.由大學生領辦的小型創業服務平臺, 入駐大學生涉農創業實體不少於3戶或入住創業農戶不少於6戶的電商或創業空間, 符合兩項條件之一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在以上獎補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戶大學生涉農創業實體給予2000元獎補資金, 首次獎補資金不超過15萬元。

對評估認定為市級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示範平臺進行年度績效考評, 從評估認定後的第二年開始, 按其每年新增大學生創業實體數, 每戶給予2000元標準的獎勵補貼, 每個市級大學生農村創業特色示範平臺獎補資金累計不超過20萬元。

(記者 陳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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