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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不註冊也可以用,那為什麼還要註冊?!

商標是什麼?商標是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 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 耐克、周黑鴨、海飛絲、天貓......這些都是商標, 而且是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

在日常生活中, 很多的小公司都沒有注冊商標, 卻在使用中, 既然商標不註冊也可以用, 那麼為什麼要花錢去註冊呢?小捷下面給大家揭秘!

一.不注冊商標無法保證自己的權益

商標只有註冊下來, 才享有商標專用權, 受到法律保護。 如果我們的企業小有名氣, 但是遲遲不注冊商標, 其使用的商標被別人註冊下來了, 這個時候我們再使用該商標就是侵權行為,

因此只能換一個商標進行推廣, 這意味著辛辛苦苦打造的品牌, 拱手讓人。 所以只有將商標註冊下來, 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

二.不注冊商標會不經意侵權

如果不注冊商標, 很有可能目前使用的商標已經被他人註冊下來了, 而我們並不清楚, 《商標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在與其核准商品或服務專案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為侵權行為。 因而, 我們不注冊商標可能會不經意的侵權, 只有將商標註冊下來, 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三.不注冊商標發展受限

目前, 天貓、京東、大型商場等對於商品和服務的商標都有一定的要求, 只有註冊成功的商標才能入駐,

目前是互聯網時代, 入駐這些平臺對於企業的發展來說非常重要, 因而不注冊商標, 企業發展受限, 那為何不早早註冊呢?

四.商標可轉讓和質押

商標是一種無形財產, 和有形財產一樣, 它可以轉讓、許可使用, 或者作為擔保權益來融資。 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買下“ipad”商標, 鄭州小夥註冊的“羋月”商標賣了60萬, 這些, 都體現出“注冊商標”的價值。

有人會說, 《商標法》規定了:“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

當一個未註冊的商標, 已經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不註冊同樣可以受到《商標法》保護, 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企業搶破頭去注冊商標呢?

對於影響力的考量:

1.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

2.付出了一定的宣傳及廣告費用

3.具有了一定的客戶群體

4.達到了一定的市場佔有率

所以, 具有一定影響力是需要時間、人力、財力去實現的, 往往當一個商標還沒有達到這個標準的時候就被別人搶先註冊了,

我們再想舉證維權, 十分麻煩, 不如從一開始就將商標註冊下來。

目前, 還有些公司認為自己規模小, 等規模發展大了再注冊商標。 但是, 卻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問題, 那就是:從申請注冊商標到下證需要漫長的時間。

商標註冊下證最快需要1年左右的時間, 一旦遇到駁回、異議等問題, 需要2、3年也是非常正常的。 但是, 目前各個行業發展迅猛、競爭激烈, 時間就是商機, 只有將商標註冊證牢牢握在手, 企業才得以安心發展!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 一個商標, 註冊僅需要千元, 但是註冊下來, 隨著品牌的提升, 給我們帶來的價值是無可估量的。 商標承載著企業的文化和信譽, 是企業品牌的保障, 早些將商標註冊下來, 目前已成為了企業發展的首要任務, 我們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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