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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寫的“秋”,真是與眾不同!

文|豐子愷

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 至今已兩年了。 不解達觀的我, 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 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 但“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 猶之張了一頂陽傘, 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 又仿佛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 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 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 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 或霜降木落的先驅, 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 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 這情形與從前不同。 在往年, 我只慕春天。 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 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 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 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 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楊柳, 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 想像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 而在其下麵添描出眼鼻與口。

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 正月二月之交, 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 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 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 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 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 享樂它, 永遠留住它。 ”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 曾經真心地感動。 以為古人都歎息一春的虛度, 前車可鑒!到我手裡決不放它空過了。 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 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

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 我准擬作詩, 作畫, 或痛飲, 漫遊。 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 反而中了酒, 鬧了事, 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 總覺得春的可戀。

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 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 或待春的休息時間, 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 而對於秋, 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 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 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 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 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 也變成秋天了。 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象昔日的狂喜與焦灼。 我只覺得一到秋天, 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 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 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 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 而對於春, 又並非象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 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

每當萬象回春的時候, 看到群花的鬥豔, 蜂蝶的擾攘, 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繁殖的狀態, 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癡, 無過於此了!

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 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 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 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 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復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祖先, 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 個個努力發展, 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悴而化泥塵。 你何苦也來反復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 將來看你弄嬌弄豔, 裝笑裝顰, 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 而步你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 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 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

感覺已經麻木, 熱情已經冷卻, 決不會再象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似地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贊之、歎之、憐之、惜之了。 況且天地萬物, 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夭、有無之理。 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 無須我們再說。 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 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 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夭費一點詞, 我覺得生榮不足道, 而寧願歡喜讚歎一切的死滅。 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 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取捨, 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 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歲的今日, 更知明多之處暗也多, 歡濃之時愁也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同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

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可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蘭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鑒照,死的靈氣鐘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復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彌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1929年秋作

歡濃之時愁也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同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

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可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蘭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鑒照,死的靈氣鐘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復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彌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1929年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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