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檢驗我市防空警報設施的技術性能和應急回應能力, 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人防意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規定, 市人民政府決定:於2017年9月18日在荊門中心城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
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0:15。
二、防空警報試鳴的範圍
荊門市中心城區
三、警報試鳴信號:
1. 預先警報:(10:00-10:03)三長聲, 鳴36秒, 停24秒, 反復3遍為一個週期, 時間3分鐘。
2.緊急警報:(10:06-10:09)連續短聲, 鳴6秒, 停6秒, 反復15遍為一個週期, 時間3分鐘。
3.解除警報:(10:12-10:15)一長聲, 連續鳴3分鐘。
屆時, 由19台車載警報器組成的防空警報試鳴車隊將在荊門中心城區移動發放防空警報信號。 請廣大市民在警報鳴放時保持平穩心態, 認真識別和熟悉防空警報信號, 安心工作、生產、學習和生活, 確保警報試鳴期間秩序正常,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