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女孩是某教育學院的學生, 還有二年就要畢業了, 這些人中平均17歲, 最小15歲, 法院以強制侮辱罪判罰, 其中最重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緩刑二年, 還有的不起訴, 有的被行政處罰。
花季女孩為何能對同學下手, 這些孩子的家長大部分都在外地, 一個人在北京上學, 有些是離異家庭, 經濟條件比較好, 但精神世界空虛, 只給提供學費, 買最好的手機, 物質條件好, 但家長關心他們內心不夠, 甚至溺愛, 再加上從網路上接受了一些不好的資訊, 因此為發洩情緒侮辱了同學。 “
判刑後女生們都表示很想回學校繼續學業, 學校也表示願意接收, 但要看表現, 要簽訂協定, 因此通州法院組織了這次法制教育活動。 活動內容包括軍事訓練、親情小屋心理輔導、敬老院義務勞動、法院案件旁聽、法制講座等活動。
通過軍事訓練提高他們的紀律性組織性, 通過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分析行為差錯的原因, 通過義務勞動提高他們關愛別人的意識, 通過旁聽案件和法制講座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
心理輔導就是深挖內心, 一對一談話讓她們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 這樣做是錯誤的, 而去敬老院參加義務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