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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學2018考研招生簡章

天津理工大學2018考研招生簡章已公佈, 有意報考天津理工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以參考閱讀。 各高校2018考研招生資訊密集發佈, 文都考研官網會在第一時間整理匯總發佈全國各院校2018考研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等訊息, 考生們敬請關注。

天津理工大學是天津市重點理工科大學, 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准的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2018年我校各碩士招生專業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 預計招生全日制人數為940人左右, 非全日制150人左右(實際計畫以教育部下達為准)。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品德良好, 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準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 下同)或2年以上, 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且符合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

1.英語水準通過CET-4級(擁有CET-4合格證書或CET-4級考試成績不低於425分);

2.在國家科技統計源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一篇;

3.不能跨專業報考;

(六)報考我校專案管理工程碩士、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還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5年9月1日以前畢業);

2.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應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七)我校可接收推免生, 接收辦法及專業見《天津理工大學2018年接收免試研究生辦法》。 所有申請我校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

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 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設計藝術學(1305L1)”專業的外省市考生應選擇天津理工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240)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往屆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 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二)預報名時間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每天9:00-22:00。

(三) 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以下簡稱“研招網”)流覽報考須知, 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 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資訊或重新填報報名資訊, 但一位元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資訊。 逾期不再補報, 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四)考生按規定在研招網網上支付報名費。

(五)網上報名填寫報考資訊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寫學科、專業及研究方向, 錄取進校後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指導教師。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 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回饋校驗結果。 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3.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 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三、現場確認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地點確定後對外公佈。

(二)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四)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六)我校對考生報考資訊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現場確認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准予考試。

(七)考生現場確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初試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五、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施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二)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以及複試辦法和程式以研究生院公佈資訊為准。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准)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要求執行。

(五)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相關學院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於一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計畫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六、體檢

新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檔規定執行。

七、錄取

(一)我校依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畫、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四)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法定節假日或業餘時間授課。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公示及公開

擬錄取名單要在研究生院網站和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資訊。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將擬錄取名單報市高招辦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註冊均以“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備案資訊為准。未經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及“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九、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請隨時關注我們網站的招生資訊,一切資訊均以天津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佈的最新版本為准。有關專業方面的問題諮詢請撥打招生專業目錄公佈的各學院招生電話。

招生諮詢方式:

單位代碼:10060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1號

郵遞區號:300384

聯繫部門:天津理工大學研招辦

電話(傳真):022-60215566

申訴管道:

地址:天津理工大學26號樓506室

郵編:300384

郵箱:jjc@tjut.edu.cn

電話(傳真):022-60216276

部門: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畫,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三、現場確認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地點確定後對外公佈。

(二)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四)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六)我校對考生報考資訊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現場確認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准予考試。

(七)考生現場確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初試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五、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施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二)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以及複試辦法和程式以研究生院公佈資訊為准。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准)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要求執行。

(五)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相關學院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於一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計畫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畫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六、體檢

新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檔規定執行。

七、錄取

(一)我校依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畫、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四)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法定節假日或業餘時間授課。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公示及公開

擬錄取名單要在研究生院網站和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資訊。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將擬錄取名單報市高招辦進行政策審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註冊均以“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備案資訊為准。未經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及“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九、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請隨時關注我們網站的招生資訊,一切資訊均以天津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佈的最新版本為准。有關專業方面的問題諮詢請撥打招生專業目錄公佈的各學院招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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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代碼: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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