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前後, 倭寇猖獗, 邊患頻仍。 明太祖朱元璋一怒之下, 斷絕中日交往, 實行海禁。 朱棣奪得帝位後, 希望四海賓服, 便試著開放海禁。 豈料這一來卻讓日本浪人鑽了空子, 如潮水般湧來。 “倭寇”勢力漸大, 越鬧越凶, 甚至有時候明朝官軍都不能敵。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記載:“永樂二年四月, 夷船一十一只, 寇穿山, 百戶馬興與戰死亡。 尋寇蘇州府松江府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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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浪人僅憑十幾隻木船, 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如入無人之境。 “鬼子”進村, 燒殺淫掠。 中國百姓避之不及, 紛紛逃難。 必須指出的是, 明朝所謂“倭寇”, 與後來大舉進攻中國的日寇不同, 不是政府正規軍, 而是日本政府也管不了的海匪。 就像21世紀的索馬里海盜, 索馬里政府也奈何他不得。
儘管如此, 明成祖朱棣還是決定採取中國傳統“告禦狀”方式, 將官司打到國外。 於是, “鄭和下東洋”的故事就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
大名鼎鼎的“鄭和下西洋”目的有五個:宣揚明朝國威、擴展朝貢貿易、尋找失蹤的建文帝、迎佛牙、加強同海外各國的聯繫。
那麼鄭和下東洋的主要使命是什麼?《明史·戎馬志》記載,
一件, 曉諭明成祖旨意:“使其自行剿寇, 治以本國之法。 ”
二件, “許以貿易”。 雙方簽訂《堪合貿易條約》, “堪合”乃明朝朝廷頒發的執照簽證。 日本人在條約下, 與明朝進行“朝貢貿易”。 中國的絲綢、瓷器、書畫、資財等等, 盡可以通過“合法途徑”, 而非“野蠻打劫”地拿走。
此時日本, 懷義王已經作古。 第三代室町幕府將軍足利義滿統一南北朝, 明史稱足利義滿為“日本國王源道義”。 這個日本的實際統治者, 眼見明朝大隊人馬押送著大量寶物到訪日本, 也不在君臣禮儀虛名上較勁, 遂象徵性地殺了二十多個海盜浪人, 將首級送給大明使者。 並接受了明朝封號、金印、冠服等, 表示臣服, 按屬國的名分向明朝皇帝呈遞國書,
鄭和帶著20多個倭寇首級和足利義滿“臣服表”回國交差, 朱棣找回了超越老爹的面子, 滿心歡喜, 對日本國“嘉其勤誠, 賜王九章”, 又向源道義贈送了金銀、瓷器、書畫等物, 並允許日本國朝貢團人員總數可多至二百人,
然而, 鄭和下西洋的真正使命明史學者則認為“鄭和下東洋”, 贊其以經濟手段懷柔, “不戰而屈人之兵”。 當然, 反過來對日本政府來說, 既得到了實惠, 也並無什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