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的費用限額與稅前扣除項目之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 准予扣除。
企業職工福利費, 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 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 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 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職工教育經費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 准予扣除;超過部分, 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體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 應單獨進行核算並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 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 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 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 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