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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邀約朋友惡作劇 路上設下“攔路石” 兩輛轎車受損

酒後邀約朋友“惡作劇”, 竟在道路上設下“攔路石”, 最後造成兩輛轎車受損。 近日, 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分別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017年2月5日20時許, 23歲的徐某酒後邀約朋友李某到關嶺縣關興公路口玩耍。 兩人見面後, 竟商量著在路上設“攔路石”搞惡作劇。 隨後, 兩人來到關興公路13km處, 並搬來石頭安放在兩側雙向路面上。

當晚, 成某等人駕車途經關興路時, 因避讓不及, 致使其所駕駛車輛與石頭發生撞擊, 導致車輛損壞。 事後, 成某及時將路面上的石頭清理乾淨。

然而徐某與李某並沒有善罷甘休, 仍不顧過往車輛的行駛安全, 再次在該路面上擺放石頭。 造成王某等人所駕車輛撞擊、碾壓石頭, 致使車輛損壞。

隨後, 王某等人覺出蹊蹺, 觀察後發現原來是徐、李二人在玩“惡作劇”, 遂將二人控制後報警。

經鑒定, 成某轎車損失價值人民幣3550元, 王某轎車損失價值人民幣7071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徐某、李某以取樂為目的, 故意在車輛通行的公共道路上安放石頭,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人到案後, 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具有坦白情節, 可從輕處罰。 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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