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邀約朋友“惡作劇”, 竟在道路上設下“攔路石”, 最後造成兩輛轎車受損。 近日, 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分別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017年2月5日20時許, 23歲的徐某酒後邀約朋友李某到關嶺縣關興公路口玩耍。 兩人見面後, 竟商量著在路上設“攔路石”搞惡作劇。 隨後, 兩人來到關興公路13km處, 並搬來石頭安放在兩側雙向路面上。
當晚, 成某等人駕車途經關興路時, 因避讓不及, 致使其所駕駛車輛與石頭發生撞擊, 導致車輛損壞。 事後, 成某及時將路面上的石頭清理乾淨。
然而徐某與李某並沒有善罷甘休, 仍不顧過往車輛的行駛安全, 再次在該路面上擺放石頭。 造成王某等人所駕車輛撞擊、碾壓石頭, 致使車輛損壞。
隨後, 王某等人覺出蹊蹺, 觀察後發現原來是徐、李二人在玩“惡作劇”, 遂將二人控制後報警。
經鑒定, 成某轎車損失價值人民幣3550元, 王某轎車損失價值人民幣7071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徐某、李某以取樂為目的, 故意在車輛通行的公共道路上安放石頭,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人到案後, 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具有坦白情節, 可從輕處罰。 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