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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被瘋子追著跑,滿街人看熱鬧,長大想起她說只有我是活人2

前情回顧請前往:瘋人院的瘋子到處咬人, 老人說十年前的餓死鬼附身來索命了

回到警所, 我感到房間冰涼得讓人發抖, 沒有空調,

被子也不夠厚, 衣櫃裡的兩床破被子實在太髒了, 看來不能硬撐, 明兒得去鎮上再買套被子才行。 我倒了二兩白酒, 抓了一把花生, 站在陽臺上, 看著漆黑的小鎮, 喝著酒。

不一會兒就有貨車快速駛向縣裡, 接著十幾輛貨車開過, 我都能感覺到嘴唇上沾滿灰塵, 我舔了舔嘴唇, 看了看手錶, 快十一點了, 這些傢伙開會難道開到現在?如果我沒猜錯, 剛才揍的那小子應該就是方明山的小兒子, 他沒去參加會議?這公司不是他經營的嗎?還是實際控制人是方明山, 弄到這麼晚, 難道是一起吃飯?

喝完杯子裡的酒, 我感覺暖和多了, 便進屋睡覺, 窗外也恢復了安靜。

我有個習慣, 早上醒來的時候, 喜歡靠在床上抽支煙。 昨天半夜,

我做了一個奇怪的夢, 夢見我正在開車, 一個人從橋上掉落在我的前擋玻璃上, 死了。 我抱起那個人一看, 正是齊峰, 他滿臉是血, 嚇得我一夜沒睡好, 連抽了三隻煙, 喝了好幾口白酒, 還是悶得慌, 到現在腦子還昏沉沉的。

但現在已經九點了, 我讓警員不要遲到, 自己也得做個榜樣, 只好起床洗漱。

方浩搬著板凳, 坐在門口曬太陽, 摳鼻子。 我走到他旁邊坐下來, 問道:“傷好了?”

“好了, 小傷。 ”他眯著眼睛看著太陽說。

“你是鎮長介紹進來的吧?”我問。

“咋了?”他轉頭看著我, 眼屎都他媽原封不動的在那, 估計這傢伙早上沒洗臉刷牙, 我連忙站起來。

“不然你應該早就被開掉了, 私自曠工, 都不請假。 ”我說完靠在牆壁上點了一支煙, 眯著眼睛曬太陽。

“哦, 不是有工傷嘛, 休息一天總沒問題的。 ”

我不知道該說啥, 鎮長是這裡最大的官, 警所部分工作歸縣局直管, 但鎮長也能管我們。 我討厭這種裙帶關係, 但也無能為力, 我現在三十多歲, 棱角早就磨損了, 雖然沒圓, 但也不像從前那樣銳利, 你可以說我成熟了或者世故了, 隨便吧, 我無所謂。 我前妻劉芸就是這種關係的最大受益者, 雖然她大學時成績好, 但比她成績好的人大有人在, 沒幾個能進市局當法醫。

我看了看悠閒自得的方浩, 歎了口氣, 閉上眼睛靠在牆上, 又想起昨晚的夢。

“方浩, 我待會兒去齊峰家裡一趟, 有事打電話給我。 ”我說道。

“去那兒幹嘛?他家裡都沒人了。 ”

“上柱香, 拜祭一下。 ”

鎮上就有拜祭需要用的東西, 我買了好多,

雖然知道沒什麼用, 就算求個心理安慰吧。

這裡沒什麼建築物做參考, 都是差不多的土路, 離上次去也有好久了, 不記得去他們村的路怎麼走, 只能向路人打聽。

方浩的村子叫方家壪, 村裡不到百戶人家, 分散在白樺林裡, 偶爾能看到幾個老人, 極其荒涼。 村子裡最寬的路到處都是坑, 有的還有積水, 我擔心這破車子會被顛散架, 以前都在市區嬌生慣養, 不知道在這裡能不能適應。

齊峰的房子是農村傳統的土房, 用土磚和黑瓦建成, 據他說這房子是他父母結婚時蓋的。 他結婚時重新粉刷過, 石灰已經開始起泡脫落了, 牆壁上四處都是污漬, 大概是長時間沒有人住, 漏水嚴重。 過不了多久, 土磚被浸泡久了, 整幢房子就會垮掉。

多年以後, 在他的房間、廚房裡會長出遍地野草, 甚至是參天大樹, 就像他的失蹤, 再也找不到他的祖屋了。

我在附近村民家裡借了一把柴刀, 大媽聽說我要去拜祭齊峰妻女, 有些惶恐的勸我不要去, 我拿著柴刀就走了, 生怕她反悔不肯借給我。 沿著齊峰屋後的小山路, 二十分鐘後我才找到了那兩座墳。 他女兒淹死時應該是三歲, 長輩說母子不能同棺, 母親會想著讓小孩離開黑暗之地而屍變, 但又不能分開太遠, 不然母親由於想念小孩會出來找, 還是會屍變, 所以便建了母子墳, 這樣兩人能互相感受到彼此, 就不會害怕。

雖然全是無稽之談, 甚至毫無邏輯可言, 但這樣的安排也算合理。

墳頭枯草叢生, 連柱殘香都沒有, 應該是母子同時死於非命,大家都很怕,沒人敢在清明春節時來拜祭她們,所以才將她們埋在這深山老林裡,母子二人就這麼在荒山野嶺裡作伴等著齊峰的出現。

我買了很多紙錢,我不迷信,但這能給我安慰,枉齊峰把我當作生死之交,我卻什麼都幫不上。大四那年的夏天,我們提著一件啤酒,在學校湖中心的小亭子裡乘涼,他喝多了,說將來要跟我並肩作戰,同生共死,鋤奸除惡,匡扶正義,一堆豪言壯語。而如今,只剩我一人,苟且偷生,我們甚至都沒有一起執行過任務。

紙錢殘灰漫天飛舞,枯草也燒著了,我沒有急著撲滅,讓它燒著,等墳頭的枯草燒完再撲滅也行,我拿著柴刀將墳上的小樹全砍乾淨,拜祭的意義就在於不要遺忘,若墳頭長滿樹草,多年以後,就不會有人找得到了。

我在快要熄滅的火上點了一支煙,坐在地上抽著,想著除了我,將來還會有人來這裡拜祭她們嗎?

煙沒抽完,電話就響了,方浩打來的,說黃旗村有人報案,在池塘邊上發現一隻血淋淋的屍體,脖子被咬斷,一隻耳朵被咬沒了,附近村民辨認應該是他的鄰居黃老狗。

我叮囑方浩不要動現場任何東西,不要讓任何人靠近,然後掛了電話,快速跑下山。黃旗村在哪裡我不知道,方浩說沿著水泥路一直開,看到一座渡水槽後,那裡有個上坡,上去後再沿土路開到底就是。我腦子裡浮現了昨晚那個人影,覺得這兩件事可能有聯繫。

白天路上也沒什麼車子,按這裡的經濟條件,買車的人家很少,有錢人都搬去縣城了。我開到八十邁,三十分鐘後,便看到了那座橫跨公路的渡水槽,我將車子停在路邊,四處看了看,這就是昨晚看到幻影閃過的地方,那渡槽破的地方,還在嘩啦啦的往外滲水,落在樹林的聲音跟我昨晚聽到的一模一樣,再說,這條路上沒看到第二條橫跨的渡水槽。

渡水槽前面不到二十米處,就有一條上坡,我開著車子上去,看到一條寬六七米的水渠,清澈見底,水底下的水藻有幾根都能數清,主要是用來澆灌農田的。

我沿著渠壩的小路一直開,這條路崎嶇不平,又比較窄,根本開不快,開車的速度不比跑步快多少,但有了車子後,我就變懶了,哪怕在這種路上開車比走路更累,我也沒下車跑過去的打算。

二十分鐘後,我開到一個村莊,有人已經在村口的小賣部等著我,看到我車子就直接跑過來,帶著我開到一個小山腳下,兩人上了山。

一路上都有村民上上下下,他們用怪異的目光看著我,卻沒跟我打招呼,或者提供點啥資訊,腳下的路窄而崎嶇,路中間還有枯草,由此可以分析出,平時這裡上山的人並不多,估計是因為發生凶案,上山看熱鬧的。

五分鐘後,我到了池塘旁邊,那裡圍滿了人,指指點點,方浩已經將屍體從池塘邊拖上岸了,旁邊放著一件濕漉漉的薄外套,應該是淺灰色的中山裝,但還是能看出來染過血跡。

屍體面部、脖子被撕咬得血肉模糊,面部根本無法辨認,左耳也不見了,看傷口應該是被硬生生撕咬下來的。致命傷應該是脖子處,但奇怪的是,池塘邊上雖然有血,卻並不多,池塘水的顏色也並無異樣,頸動脈被咬斷,應該血量很大才對,我以前碰到過頸動脈被割斷的案子,血都噴到一米開外去了。

“不是讓你不要動現場的嗎?怎麼移上岸了?”我沖他吼道。

“水邊空間太小了,屍體都泡在水裡,放上岸多寬敞。”他說道。

“去你媽的,你以為是搞展覽啊?”我罵道,他不悅地看著我,沒有說話。“外套是穿在身上,還是本來就脫下來了?”

“我讓群眾辨認死者身份啊,當然得脫下來洗乾淨才行,不然全身都是血,怎麼辨認?”他振振有詞地說。

我一腳踹在他的屁股上,罵道:“以後沒有我命令,不許你他媽的碰任何命案,聽到沒有?”

他站起來,瞪著我,敢怒不敢言,走到一邊點了支煙,看上去很生氣的樣子。大概是見過我收拾那瘋子,知道我下手夠狠,即便他比我高一個頭,比我壯二十斤,也只有挨揍的份兒。

“大家都退到山坡上去,不要影響辦案。”我沖幾個圍觀的人吼道,他們幾個應該是膽子比較大的,其他二三十號人都是站在不遠處的小山坡上看著討論。

方浩還站在邊上抽煙,我瞪著他說:“你也跟他們上去,把煙頭也帶走。”

我戴上手套,看著被踩踏得不像樣的現場,頭都大了。我仔細看了看傷口,想看看有沒有線索,表明兇手的身份,到底是動物還是人,至於我為什麼會想到是人,那大概跟前段時間那個咬人的瘋子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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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什麼也看不出來,這裡的辦案條件並不好,齊峰以前就跟我抱怨過。我查看了周圍,什麼痕跡都看不出來,池塘水邊上原本有淤泥,也許可以看到有用的線索,但現在到處都是腳印,濕泥都快被翻過一遍了。

我看到池塘對面好像有動物爪印,便從岸走過去仔細觀察了一下,這應該是狗的爪印,莫非是瘋狼狗之類的動物作案?正想掏出手機拍照的時候,山坡上有個村民大聲喊道:“那是我家黃狗的腳印,剛才陪我上來看熱鬧的。”

我手機都掏出來了,他居然我跟我說這個,收回手機也很沒面子,只好隨便拍了一張,然後把現場也拍了一下。我在池塘邊上找了兩圈,沒有任何發現,最近幾天都沒下雨,而且地上長滿了草,除了在附近偶爾能看到幾滴血外,他媽的連個腳印都看不到,連兇手的品種都無法判斷,是人還是動物都不知道,更別提嫌疑人了。

應該是母子同時死於非命,大家都很怕,沒人敢在清明春節時來拜祭她們,所以才將她們埋在這深山老林裡,母子二人就這麼在荒山野嶺裡作伴等著齊峰的出現。

我買了很多紙錢,我不迷信,但這能給我安慰,枉齊峰把我當作生死之交,我卻什麼都幫不上。大四那年的夏天,我們提著一件啤酒,在學校湖中心的小亭子裡乘涼,他喝多了,說將來要跟我並肩作戰,同生共死,鋤奸除惡,匡扶正義,一堆豪言壯語。而如今,只剩我一人,苟且偷生,我們甚至都沒有一起執行過任務。

紙錢殘灰漫天飛舞,枯草也燒著了,我沒有急著撲滅,讓它燒著,等墳頭的枯草燒完再撲滅也行,我拿著柴刀將墳上的小樹全砍乾淨,拜祭的意義就在於不要遺忘,若墳頭長滿樹草,多年以後,就不會有人找得到了。

我在快要熄滅的火上點了一支煙,坐在地上抽著,想著除了我,將來還會有人來這裡拜祭她們嗎?

煙沒抽完,電話就響了,方浩打來的,說黃旗村有人報案,在池塘邊上發現一隻血淋淋的屍體,脖子被咬斷,一隻耳朵被咬沒了,附近村民辨認應該是他的鄰居黃老狗。

我叮囑方浩不要動現場任何東西,不要讓任何人靠近,然後掛了電話,快速跑下山。黃旗村在哪裡我不知道,方浩說沿著水泥路一直開,看到一座渡水槽後,那裡有個上坡,上去後再沿土路開到底就是。我腦子裡浮現了昨晚那個人影,覺得這兩件事可能有聯繫。

白天路上也沒什麼車子,按這裡的經濟條件,買車的人家很少,有錢人都搬去縣城了。我開到八十邁,三十分鐘後,便看到了那座橫跨公路的渡水槽,我將車子停在路邊,四處看了看,這就是昨晚看到幻影閃過的地方,那渡槽破的地方,還在嘩啦啦的往外滲水,落在樹林的聲音跟我昨晚聽到的一模一樣,再說,這條路上沒看到第二條橫跨的渡水槽。

渡水槽前面不到二十米處,就有一條上坡,我開著車子上去,看到一條寬六七米的水渠,清澈見底,水底下的水藻有幾根都能數清,主要是用來澆灌農田的。

我沿著渠壩的小路一直開,這條路崎嶇不平,又比較窄,根本開不快,開車的速度不比跑步快多少,但有了車子後,我就變懶了,哪怕在這種路上開車比走路更累,我也沒下車跑過去的打算。

二十分鐘後,我開到一個村莊,有人已經在村口的小賣部等著我,看到我車子就直接跑過來,帶著我開到一個小山腳下,兩人上了山。

一路上都有村民上上下下,他們用怪異的目光看著我,卻沒跟我打招呼,或者提供點啥資訊,腳下的路窄而崎嶇,路中間還有枯草,由此可以分析出,平時這裡上山的人並不多,估計是因為發生凶案,上山看熱鬧的。

五分鐘後,我到了池塘旁邊,那裡圍滿了人,指指點點,方浩已經將屍體從池塘邊拖上岸了,旁邊放著一件濕漉漉的薄外套,應該是淺灰色的中山裝,但還是能看出來染過血跡。

屍體面部、脖子被撕咬得血肉模糊,面部根本無法辨認,左耳也不見了,看傷口應該是被硬生生撕咬下來的。致命傷應該是脖子處,但奇怪的是,池塘邊上雖然有血,卻並不多,池塘水的顏色也並無異樣,頸動脈被咬斷,應該血量很大才對,我以前碰到過頸動脈被割斷的案子,血都噴到一米開外去了。

“不是讓你不要動現場的嗎?怎麼移上岸了?”我沖他吼道。

“水邊空間太小了,屍體都泡在水裡,放上岸多寬敞。”他說道。

“去你媽的,你以為是搞展覽啊?”我罵道,他不悅地看著我,沒有說話。“外套是穿在身上,還是本來就脫下來了?”

“我讓群眾辨認死者身份啊,當然得脫下來洗乾淨才行,不然全身都是血,怎麼辨認?”他振振有詞地說。

我一腳踹在他的屁股上,罵道:“以後沒有我命令,不許你他媽的碰任何命案,聽到沒有?”

他站起來,瞪著我,敢怒不敢言,走到一邊點了支煙,看上去很生氣的樣子。大概是見過我收拾那瘋子,知道我下手夠狠,即便他比我高一個頭,比我壯二十斤,也只有挨揍的份兒。

“大家都退到山坡上去,不要影響辦案。”我沖幾個圍觀的人吼道,他們幾個應該是膽子比較大的,其他二三十號人都是站在不遠處的小山坡上看著討論。

方浩還站在邊上抽煙,我瞪著他說:“你也跟他們上去,把煙頭也帶走。”

我戴上手套,看著被踩踏得不像樣的現場,頭都大了。我仔細看了看傷口,想看看有沒有線索,表明兇手的身份,到底是動物還是人,至於我為什麼會想到是人,那大概跟前段時間那個咬人的瘋子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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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什麼也看不出來,這裡的辦案條件並不好,齊峰以前就跟我抱怨過。我查看了周圍,什麼痕跡都看不出來,池塘水邊上原本有淤泥,也許可以看到有用的線索,但現在到處都是腳印,濕泥都快被翻過一遍了。

我看到池塘對面好像有動物爪印,便從岸走過去仔細觀察了一下,這應該是狗的爪印,莫非是瘋狼狗之類的動物作案?正想掏出手機拍照的時候,山坡上有個村民大聲喊道:“那是我家黃狗的腳印,剛才陪我上來看熱鬧的。”

我手機都掏出來了,他居然我跟我說這個,收回手機也很沒面子,只好隨便拍了一張,然後把現場也拍了一下。我在池塘邊上找了兩圈,沒有任何發現,最近幾天都沒下雨,而且地上長滿了草,除了在附近偶爾能看到幾滴血外,他媽的連個腳印都看不到,連兇手的品種都無法判斷,是人還是動物都不知道,更別提嫌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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