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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重拳治海!海口灣將變成國家級海洋公園!

海口重拳治海!

海口灣將變成國家級海洋公園!

澄邁老城作為海口的後花園, 也將因此受益, 期待!

商報記者從10月13日召開的海口市“灣長制”交流座談會瞭解到,

海口成為全國首批“灣長制”試點城市, 海南省海口市“灣長制”試點工作方案(2017~2019年)確定了8項主要任務。

據瞭解, 8項主要任務為:

構建空間資源規劃體系, 優化海洋產業佈局;

加強海灣環境污染防治, 改善海洋環境品質;

維護生態功能保障基線, 提升生態服務功能;

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打造綠色生活空間;

建設海洋環境監測網路, 完善生態環境管理;

加強海洋災害應急預警, 提升災害風險防控;

建立生態補償管理制度, 形成約束激勵機制;

構建聯合巡查執法體系, 打造綜合執法合力。

△ 海口灣風光(圖自海南日報)

完善海灣空間資源 嚴格控制新增圍填海

科學規劃空間佈局, 優化空間資源配置, 建立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的空間規劃“一張圖”, 推進水利、環保、農業、林業、交通、旅遊等涉海相關空間規劃與海洋空間規劃的協調一致, 落實“多規合一”。 編制《海口市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和《海口市海洋產業發展規劃》, 修編《海口市海洋功能區劃》,

完善海灣空間資源利用規劃體系, 劃分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 明確開發邊界和保護邊界。

嚴格控制新增圍填海, 確保圍填海總量指標不突破, 深入開展區域用海專案後評估工作。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深入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關停並轉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發展創新驅動、綠色生態產業。

確保近岸海水水質第一類、第二類水體比例不低於95%

嚴格管控陸源入海污染。 開展海口灣、澄邁灣和鋪前灣入海污染源排查, 提出非法和設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河)清單並實施治理;完成城市污水管網排查修復, 落實 雨汙分流改造;新建汙水處理廠7座, 增加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 實現80%中水回用;制定《海口市海洋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預警管理辦法》、《海口市海洋污染 物聯防聯控制度》,

削減五源河、丘海大道洩洪溝和龍昆溝的入海排放量;加強陸源污染物入海口斷面監測。

嚴格防控海上污染。 控制海水養殖污染, 加強養殖廢水處理;控制船舶排汙, 嚴格管理遊輪、貨船、漁船, 確保近岸海水水質第一類、第二類水體比例達到不低於95%。 嚴守環境品質底線。

△ 航拍海口灣萬綠園。 寫璜 攝

嚴格保護自然岸線資源 建立海口灣國家級海洋公園

加強生態紅線區常態化監測與管控, 確保海洋生態紅線區劃得定、守得住。 嚴格保護自然岸線資源, 確保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60%。 加強海口市紅樹林和濱海濕地保護, 保護和修復淺海濕地、紅樹林、灘塗、河口等生態系統, 開展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南紅北柳”整治修復工程, 保護率不低於41%, 提升生態 服務功能。

制定《海口市藍色碳匯制度》。 開展海灣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評估和預警, 確定臨界超載區和超載區預警等級, 採取區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加大海洋保護區選劃力度,提升保護區綜合管護能力,建立海口灣國家級海洋公園,確保海洋保護區面積不少於管轄海域面積的5%。

海岸帶垃圾清除率100% 加大對受損岸線的修復和養護力度

制定《海口市海上環衛制度》,嚴格落實海上環衛機制,打造清潔岸灘海面。禁止港口碼頭、船舶等生產生活垃圾傾倒入海,海漂垃圾及時清理,海岸帶垃圾清除率100%,堤岸坡面保持清潔,無暴露垃圾,堤岸立面無吊掛雜物,恢復整潔優美的海灣環境。全面排查海灣內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杜絕岸線亂占濫用等行為,清理整治沿岸私搭亂建和廢棄工程。

實施“藍色海灣”工程,加大對受損岸線的修復和養護力度,增加海灘生態護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觀,提升海灣生態宜居水準,親水生態岸線保有率不低於88%,公眾海岸景觀滿意度達到90%以上。

△ 靚麗風景。(圖自南海網 張茂攝)

建設海洋環境監測網路 掌握海洋環境品質變化趨勢

科學佈設海洋環境監測站,構建監測網路,做好傳輸網路管理和軟硬體系統維護、專網擴展及升級、無人機監測基地建設,形成海洋環境線上監測能力。開展灣內岸線、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植被、動物、自然人文遺跡、開發利用情況、潮間帶生物、水深地形、水文水動力等環境本底調查。

開展所轄海域範圍內的陸源入海排污口、海水養殖區、重點海洋功能區及重點圍填海建設專案等海域的海洋環境變化監測與評價,掌握海洋環境品質變化趨勢,實施海洋環境監測通報制度。

加強海洋災害應急預警 提升災害風險防控

編制《海口市海洋災害風險區劃》,制定風暴潮、海嘯、巨浪等突發性海洋災害風險區劃和風險預案,確定不同災度下的撤離區域、撤離路線和救災方案。開展灣內海洋環境災害風險評估,全面排查轄區內可能出現突發性溢油、赤潮、岸灘侵蝕、危化品洩露或其它海損事件的重點目標和區域,列出重點環境災害風險清單。建設海洋環境災害監測網路,提升海洋環境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分區分級制定《海口市海洋環境災害聯防聯控應急處置制度》,落實人員、設備和資金等保障措施。

△ 海口灣風光(圖自海南日報)

建立生態補償管理制度 形成公眾參與海灣生態環境建設獎懲機制

建立《海口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制度》,核算海灣自然資源資產的存量及其變動情況,記錄當期(期末-期初)海灣自然和各經濟主體對生態資產的佔有、使用、消耗、恢復和增值活動,評估當期生態資產實物量和價值量的變化。構建海灣自然資產價值評價體系。開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制定《海口市生態補償管理辦法》,對生態保護成績突出的地區、部門、企業、集體給予資金、財政政策、項目投資、產業政策、智力技術等方面的補償。

制定《海口市海上活動行為規範》,宣導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制定《海口市居民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形成公眾參與海灣生態環境建設獎懲機制,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處罰,對保護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獎勵。

構建聯合巡查執法體系 打造綜合執法合力

制定《海口市“灣長制”管理條例》,指導開展海口市“灣長制”各項工作,據此制定《海口市“灣長制”試點工作聯合巡查執法制度》,建立日常監管巡查機制,制定巡查方案,明確巡查責任,協同海口海事局、海監、漁政、海警、交通港航、邊防派出所等海上執法力量及國土、城管、林業、水務等陸上執法力量,對重點岸段、海域、流域開展動態巡查,對違背“灣長制”任務目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海口將繼續推進已開展的工作。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方案,設立灣長公示牌,加快推進生態修復、海洋生態環境本底調查、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污染物入海總量控制、海洋環境即時線上監測系統建設等專案,編制《海口市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推進各項規劃制度的制定及工程項目的實施。制定法律法規2部、管理制度10項,編制規劃4部,開展工程項目26個。

加大海洋保護區選劃力度,提升保護區綜合管護能力,建立海口灣國家級海洋公園,確保海洋保護區面積不少於管轄海域面積的5%。

海岸帶垃圾清除率100% 加大對受損岸線的修復和養護力度

制定《海口市海上環衛制度》,嚴格落實海上環衛機制,打造清潔岸灘海面。禁止港口碼頭、船舶等生產生活垃圾傾倒入海,海漂垃圾及時清理,海岸帶垃圾清除率100%,堤岸坡面保持清潔,無暴露垃圾,堤岸立面無吊掛雜物,恢復整潔優美的海灣環境。全面排查海灣內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杜絕岸線亂占濫用等行為,清理整治沿岸私搭亂建和廢棄工程。

實施“藍色海灣”工程,加大對受損岸線的修復和養護力度,增加海灘生態護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觀,提升海灣生態宜居水準,親水生態岸線保有率不低於88%,公眾海岸景觀滿意度達到90%以上。

△ 靚麗風景。(圖自南海網 張茂攝)

建設海洋環境監測網路 掌握海洋環境品質變化趨勢

科學佈設海洋環境監測站,構建監測網路,做好傳輸網路管理和軟硬體系統維護、專網擴展及升級、無人機監測基地建設,形成海洋環境線上監測能力。開展灣內岸線、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植被、動物、自然人文遺跡、開發利用情況、潮間帶生物、水深地形、水文水動力等環境本底調查。

開展所轄海域範圍內的陸源入海排污口、海水養殖區、重點海洋功能區及重點圍填海建設專案等海域的海洋環境變化監測與評價,掌握海洋環境品質變化趨勢,實施海洋環境監測通報制度。

加強海洋災害應急預警 提升災害風險防控

編制《海口市海洋災害風險區劃》,制定風暴潮、海嘯、巨浪等突發性海洋災害風險區劃和風險預案,確定不同災度下的撤離區域、撤離路線和救災方案。開展灣內海洋環境災害風險評估,全面排查轄區內可能出現突發性溢油、赤潮、岸灘侵蝕、危化品洩露或其它海損事件的重點目標和區域,列出重點環境災害風險清單。建設海洋環境災害監測網路,提升海洋環境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分區分級制定《海口市海洋環境災害聯防聯控應急處置制度》,落實人員、設備和資金等保障措施。

△ 海口灣風光(圖自海南日報)

建立生態補償管理制度 形成公眾參與海灣生態環境建設獎懲機制

建立《海口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制度》,核算海灣自然資源資產的存量及其變動情況,記錄當期(期末-期初)海灣自然和各經濟主體對生態資產的佔有、使用、消耗、恢復和增值活動,評估當期生態資產實物量和價值量的變化。構建海灣自然資產價值評價體系。開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制定《海口市生態補償管理辦法》,對生態保護成績突出的地區、部門、企業、集體給予資金、財政政策、項目投資、產業政策、智力技術等方面的補償。

制定《海口市海上活動行為規範》,宣導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制定《海口市居民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形成公眾參與海灣生態環境建設獎懲機制,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處罰,對保護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獎勵。

構建聯合巡查執法體系 打造綜合執法合力

制定《海口市“灣長制”管理條例》,指導開展海口市“灣長制”各項工作,據此制定《海口市“灣長制”試點工作聯合巡查執法制度》,建立日常監管巡查機制,制定巡查方案,明確巡查責任,協同海口海事局、海監、漁政、海警、交通港航、邊防派出所等海上執法力量及國土、城管、林業、水務等陸上執法力量,對重點岸段、海域、流域開展動態巡查,對違背“灣長制”任務目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海口將繼續推進已開展的工作。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方案,設立灣長公示牌,加快推進生態修復、海洋生態環境本底調查、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污染物入海總量控制、海洋環境即時線上監測系統建設等專案,編制《海口市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推進各項規劃制度的制定及工程項目的實施。制定法律法規2部、管理制度10項,編制規劃4部,開展工程項目2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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