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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白石為啥既不敢愛也破不了案?因為他根本不是清朝滴(七)

趙白石在花開這劇裡, 有富國強民之決心, 但卻沒有破案平冤之能力, 你看看他在案子出了以後, 做的那些事, 就明白為啥到最後, 破案全靠撿漏了。

殺人案誒, 第一案發現場誒, 自己查看了一圈, 抬走了屍體, 就算完了?屋子也不暫時封起來, 也不怕有什麼遺漏的足印、手印啥的證據被消除了, 看人家狄仁傑咋辦案的。 我也算是見過一些凶案現場檔案的人, 看著這麼草率的父母官, 我也是不想說啥。

屍體剛抬走, 吳蔚文進去後地上的那一灘乾枯的血跡怎麼就沒了, 動作很快啊, 這也是證據之一呀

作為一個靠法條揾食的人, 對這類詞總是很敏感的。 聽到趙白石一本正經的說出下面這術語, 我也就無語了, 先不說, 吳聘只是被叫去調查, 又不是作為現行犯或者嫌疑犯被拷走的, 盤問一番放他回去沒什麼問題, 扣著不放才不對。

那退一步, 古裝劇咱都看多了,

有趙大人這種做法嗎, 如果官老爺覺得你有罪, 只會像沈星移一樣被關大牢嚴刑拷打, 管你發燒還是痢疾, 殺殺銳氣再說。 還放回去, 再跑了呢。

還而已, 趙兌兌你是穿越來的吧

正兒八經的說, 大清律法裡可沒這制度, 這制度源自英國, 首創於1679年,

引進修改在1997年, 1997年啊各位, 只用在有罪, 高度懷疑有罪、但卻沒有太大危險的人身上, 而且申請通過有多不容易你都想不到。

1884年的趙大人駕輕就熟的說出這四個字, 肯定是TVB律政劇看多了。

所以啊, 趙白石估計是擔心自己突然會回到自己的年代才不敢表明心跡, 而且看律政劇看多了, 只知道個皮毛才每個案子都成了懸案。

趙兌兌, 你知道現在你的迷妹很多嗎, 回來也別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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