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法庭上。

羅軍的律師揪著我【一個人,沒有人幫忙帶孩子】為由,認為孩子判給羅軍更適合。

他把我【沒有人幫忙,條件有限】挖得很深:

父母在外地幫哥嫂帶孩子,連離婚這麼大的事都沒回來看一眼,更不可能回來幫我帶孩子了,如果讓我爭取到養權,把孩子一個人丟家里嗎?

單位那邊,因為帶孩子的緣故,重要活兒不到我,這就意味著晉升通道向我關閉,薪水有限,很難給孩子帶來更好的環境。

此外,

他說我晴不定,特別提到我在小區暴吼,要開車撞死羅軍的事,導致羅軍要和我離婚,暗示我有殺👤傾向。

說我無視規,屢屢無證駕駛,還調出小區監控。

至于財產,他方的觀點是:

既然孩子跟他們,房子車子自然也應該跟他們,否則,孩子住哪里?萬一半夜生病了,怎麼往醫院送?

存款不多,夫妻倆人,一人一半。

我當時特別擔心,焦急地看張律師,因為對方說的都是事實。

張律師遞給我稍安毋躁的眼神。

到他了,他先是一連串自問自答:

「我的當事人蔣麗為什麼無證駕駛,而且屢屢在晚上?」

「因為和羅軍組建的家庭只有一輛車,孩子夜里高燒到 39 度,的丈夫卻嫌麻煩,不肯送孩子去醫院!」

「我的當事人孤零零一個人,抱著孩子,提著,在小區門口等車。天寒地凍,孩子的溫在上升,網約車遲遲沒人接單,門口也沒有出租車經過&…&…實在是沒有辦法了,不得不冒險自己開車!」

不知道這樣不對嗎?不知道冒著的是生命危險嗎?知道!但是,孩子在心里,是比自己更重要的存在!」

「我查過孩子在兒科所有住院記錄,除了第一次,其他所有家屬簽字都是我當事人蔣麗。」

「我問過兒科住院部醫生護士,他們對我的當事人很有印象,因為幾乎沒有人幫如果要去繳費,都得找護士幫忙看著孩子。」

「更有意思的是,從產檢到生產,我當事人的丈夫,只出現過兩次,分別是第 1 次產檢和第 2 次產檢,之后全是我當事人一個人完。」

「甚至分娩!」

「我當事人從小腹疼痛下開始,一直給的丈夫羅軍打電話,電話沒人接。我查過移公司電話記錄,從晚上 8 點到第二天早上 7 點,整整 52 通電話。」

「醫院的所有簽字,都是我當事人一個人完!醫院產科醫生對實在太有印象了!到第二天孩子生出來,的丈夫才來!」

「請問什麼樣的人,才會丟下懷孕的分娩的老婆,高燒的孩子,只顧自己快活?這樣的人,孩子若判給他,他能照顧好孩子嗎?」

我在聽到分娩一個人時,記憶涌上來,整個人頹坐在椅子上,眼淚嘩啦啦地流。

那是我刻意忘的一段,假裝不記得了,就能假裝不存在。

接著,張律師呈上羅軍婚后多次劈的證據:和洗腳房小妹、KTV 公主,兩個固定人,以及最近直接住在家里那位。

有的是娛樂場所的記錄,有的是鄰居所見,還有幾張人在微博發的親照片!通通八出來了。

甚至,羅軍在同學會后的 KTV 里,對我的公開侮辱,也被張律師八出來了。

「一個人,把最好的年華給了的丈夫,在產房經歷九死一生,生下丈夫的孩子,就因為發胖,容貌不再,得到的就是這樣的侮辱?試問,這樣的話,哪個人還敢結婚?」

接著,小區業和鄰居紛紛證明羅軍的母親素質差,高空拋丟東西,不讓孩子和我見面,以及涉嫌待兒

因為每每孩子大哭,伴隨的必定有羅軍的母親痛罵孩子的聲音。

張律師就原生家庭對孩子的巨大影響談了許久,一再懇請把孩子養權判給我;財產方面,他沿用了對方的主張,孩子跟誰,房子、車子跟誰。

至于存款,

鑒于羅軍是過錯方,不但劈,對我有巨大神傷害,還有轉移財產的嫌疑,他現在那位經常在朋友圈秀恩,配圖不是輕奢品,就是羅軍的轉賬示

張律師懇請法院把羅軍存款的三分之二判給我。

&…&…

那天,我終于見識到城市頂流律師所的頂流律師的厲害。

一場司打下來,我拿到了孩子的養權,羅軍幾乎凈出戶。

「給你們 15 天,搬出現在的家。」張律師走到羅軍面前,「里面的家若有任何損壞,我的當事人會再次起訴。」

羅軍黑著臉,看我的表恨不得吃了我。

「蔣麗,我警告你&…&…」

「羅先生,注意你的言辭,我可以告你威脅恐嚇。」張律打斷他的話。

從法庭出來,孩子大著「媽媽」,從法院工作人員邊撲到我上。我一把摟住孩子,在他的小臉蛋上親了又親。

「蔣麗,他在外面等你。」張律師跟上來。

我知道他說的是寧杰,心頭微

若不是寧杰,我也許到現在都走不出來。

我拉著孩子,剛走出法院大門,就看見他。

他 180 的個頭,白襯,休閑,踏著埕亮的皮鞋,左手端著杯咖啡,右手是某咖啡廳的手提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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