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44章

柳竹秋點頭:&“他已向我坦白份了。&”

&“他為何找你?&”

&“說來話長。&”

柳竹秋細數緣由后問:&“蔣媽,你在文安待了這些天,聽人說起過皇莊民案嗎?&”

芬搖頭:&“這個還真沒有,那皇莊在城外頭,估計城里人也不太清楚。不過我倒聽說文安前陣子出了件人命司,形真一個慘。&”

柳竹秋說來聽聽,得知案是一名子伙同娘家父母親戚謀🔪親夫。

文安城東有一姓許的軍戶,生了幾個兒子,最小的那個名許應元。

本朝戶籍制規定,軍人家庭世世代代只能從軍,未經皇帝特許或做到兵部尚書這樣的大﹐任何人都不得離軍籍。軍戶每年要服兵役,近則屯田當差,遠則從征戍邊,還得自備軍裝盤纏,負擔非常沉重,經常被迫逃亡。

由于逃軍被捕的罰很重,許多軍戶的子孫為離軍籍愿到別家當上門婿。

這許應元正是在二十歲那年贅到文安城北一戶姓弓的裁家為婿。裁屬匠籍,居于平民里的中下層,但在城里有鋪子,全家憑手藝吃飯,生活狀況遠比許家寬裕。

贅婿的社會地位很低,贅時還得與方家簽招贅文書,容相當于賣契。許應元進了弓家,幫岳父岳母打理裁鋪,因手腳笨,學了一年手藝仍不出了師,便經常遭家數落。

四個月前的一天早上,鄰居聽見許應元與岳父母大吵一架后離家出走。弓老夫婦以為他像往常那樣賭氣回許家了,也沒做理會。

過了半個多月,許應元的爹許老漢來看許應元,兩家一對口風才知許應元沒去過許家,竟不知所蹤了。

許老漢找尋一陣,疑心兒子被弓家害死,去縣衙報了

縣令派人搜查,發現前三天人們曾在城東的河里撈出一男尸。那尸💀是被勒斃的,臉部被砍得稀爛,型很像許應元。許家人來認尸,都說是他。

縣令將弓家夫婦和弓娘子抓起來拷問,令他們供認殺害許應元一事。俗話說&“三木之下何求不得&”①,弓家三口被打得無完,死去活來,弓娘子不忍父母苦,承認自己勒💀許應元后毀尸丟棄。

縣令卻說:&“你一個小子縱能襲殺👤,也斷無力氣獨自拋尸,邊定有幫兇!&”

弓娘子十手指都被拶指夾碎了,仍舊供不出幫兇是誰。

縣令派人去問弓家的近鄰,聽說弓家有個侄兒丁華常在弓家走,與弓娘子青梅竹馬甚是親厚,就認定丁華與弓娘子通,嫌許應元礙事,故而合謀🔪人。縣令當即命人將他捕來審訊。

丁華挨不住酷刑也按他的意思招認了。

縣令不信弓家老兩口不知,再用刑供,兩位飽摧殘的老人最終慘死在夾下。

&“那弓娘子為救父母才甘愿認罪,見父母慘死便當堂翻供,縣令罵,竟讓獄卒把吊在牢里&‘放飛鳶&’。&”

所謂&“放飛鳶&”是一種監獄特有的酷刑。將人的雙手反剪,用麻繩捆住兩拇指,再離地高高吊起,那痛楚撕心裂肺,常人本無法忍

可憐那本就半死不活的弱子怎經得住這等磋磨,哀嚎到半夜便咽氣了。

&“縣令見只剩下丁華一個從犯,就依律判了斬🔪,還沒等上司批復,丁華也瘐死在牢里,一家人就這樣齊齊整整送了命。&”

芬說得干,拿起茶碗喝水。春梨不寒而栗,挽住柳竹秋的胳膊。

柳竹秋憤慨道:&“那縣令如此審案,實是草菅人命。首先那河里的尸💀面目全非,應該多找些認識許應元的人參與辨認,怎能僅憑許家一面之詞就認定是他!&”

芬咽下茶水,代更聳人聽聞的訊息。

&“這案子最奇的地方還不是弓家被滅門,聽表姑家②的下人說,就在十來天以前有人在文安見到那許應元,還跟他說了幾句話。&”

&“許應元沒死?!&”

柳竹秋和春梨同時瞪大眼睛,在巨大沖擊下心跳加速。

&“是啊,他只出現了那一次,往后就再沒人見過。這事已經傳遍了文安縣城,老百姓都替弓家抱不平,說他們是冤枉的。想是靜鬧太大,前天縣衙出告示,說那見過許應元的人是在造謠,已被押大牢審,其他人再敢議論散播此事,就與那人同罪。搞得文安人心惶惶,表姑家的人也叮囑我別跟外面的人說,生怕惹禍呢。&”

柳竹秋說:&“那文安縣令真不是一般的昏庸殘暴,你可知此人什麼名字?&”

&“他姓蔡,蔡進寶,據說是從吏員提拔上來的。&”

本朝做有三種途徑:科舉、舉貢、吏員。

考中科舉為進士,經過吏部銓選就能仕,最低也是個七品縣令。

若舉人參加會試連續四次不中,其中的優秀者將有機會得到國子監推薦取得職,升職空間相較進士出員小,難度也更大,但比起吏員出員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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