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了之前的一系列波折,書里未寫完的部分還在現實中上演著。
沈之然功了,陳依依被他以侵犯商業罪告上法庭,章哲瀚為了和肚子里的孩子在他們中間斡旋,但無力回天。
陳依依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罰金。
雖然仗著孕婦的份短時間無法坐牢,但在生完孩子以后還需要回到監獄服刑。
章哲瀚說,他會等出獄,然后娶。
離開前,我辦了一張新的匿名電話卡,找小王要了章哲瀚的手機號,把沈之然和陳依依的床照發了過去。
想到章哲瀚看見這張照片的表,我就眉頭一陣舒展。
憑什麼陳依依這樣的人在做了這些事后,還可以沒事人一樣獲得幸福?
陳依依,你以為出獄后迎接你的還會是你依舊的青梅竹馬嗎?
我很期待接下來的劇,但是我應該看不到了。
當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一覺醒來,睜開眼睛看見了窗邊的碎花窗簾布,床單,空氣中飄散著淡淡的洗的香味。
我回來了!
就像做了一場春秋大夢,夢中的主角似我非我。
回想起書里的點點滴滴,男主章哲瀚發家竟然是靠主商業機。
主作為一個有男朋友的人,卻無條件接別的男人的示好。
反派在原書中明知道男主已經在一起,卻還是對主超出了友的關照,這些人本就有問題,而為讀者的我當時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還一心想去書中拯救反派,真是傻瓜頂了。
我嘆了口氣,著房頂上月亮形狀的吸頂燈,又想起了那個作明月的孩,是把我從黑暗中拉了出來,帶我尋找生命的彩,發現生活的另一種可能。
現在再也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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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床上爬起來,拉開了窗簾,刺目的從窗口照進來,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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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未來的我們將獨自流浪,但我們不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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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