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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戀三年男友不買房不給聘禮就想娶我,我想買房,他卻這樣對我說

我家是外地的,男友家是南方城市的一個地級市,

大學畢業後我倆留在省城工作。男友家裡條件還是不錯的。在他們市里有三套房子,一套為三層的複式樓,其餘兩套都是社區商品房。

現在他們一家人包括已出嫁的姐姐都是住在一起,所有的房子房產證都是他父母的,因為我們提到結婚的事情,我給男朋友說我想在省城買一套房子,雖然他家在市里有幾套房子,可我們都在省城工作,遠水解不了近渴。、

我知道男友沒錢,

我想讓他跟他媽借點,在加上我們這幾年的積蓄,付個首付應該是沒問題的。我這樣做無非就是想有個自己的房子,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心裡也踏實些,不是不相信男友,可女人總得為自己考慮不是嗎,再說我是外地的,更要為自己打算。

男友堅持不打算買房子,

他覺得家裡有那麼多房子,住不完,再買也是浪費,我們已經租了三年房子,我總感覺租來的房子不是家,沒有家的安全感。

依著男友家裡的風俗,訂婚的時候男方的彩禮不會超過三萬塊,這三萬塊還要給男方買很多東西,但是按照我家裡的風俗,至少彩禮八萬以上。

沒有房子,彩禮三萬,到最後,我家都得倒貼錢,我父母是無論如何不會同意的。他們就我這一個女兒,

還遠嫁這麼遠,我不想讓他們傷心。

後來我跟男友說,不買房子也可以,彩禮給八萬,這些錢我一分不花,加上自己這幾年的積蓄,自己買個房子。

男友聽了非常生氣,說:你就知道錢,沒想到你也這麼市里,我只認得錢了,反正我是堅決不買房子,你愛嫁就嫁,不嫁拉倒,要錢沒有,以我家條件,好多人想嫁都嫁不進。

我聽了特別傷心,忍不住就跟他吵了起來,他來勁了,對我說,收拾你的東西,給我滾。我的眼淚嘩嘩的留下來,我跟他戀愛三年都很少吵架,沒想到因為房子的事情卻對我說出這樣令人傷心的話。

作為一個遠嫁他鄉女子,這點要求算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