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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拘留!你的身邊有木有?舉報!2017

煙花爆竹藏商店 民警收繳除隱患

日前,臨泉縣公安局張營派出所主動出擊,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案,收繳煙花爆竹180餘箱。

10月21日上午9時許,張營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巡邏時,接到群眾舉報,張營農貿大市場附近一商店有人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民警迅速到達舉報地點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周某非法超量儲存的煙花爆竹類危險物質180多箱。

經依法調查詢問,周某對自己非法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周某因涉嫌違反國家規定儲存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繳。

煙花爆竹私藏老倉庫 群眾舉報民警速查處

“員警同志,有個倉庫裡藏了好多煙花爆竹,好危險呀,你們快來看看”,10月23日上午9時許,臨泉縣公安局西關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後,

立即趕到現場。在城關鎮鮦陽西路一個廢舊的工廠倉庫裡,民警發現了100餘件煙花爆竹,還有其他很多易燃物品,安全隱患很大。民警立即聯繫街道辦,在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將煙花爆竹查扣轉移至安全地點。

目前,涉嫌違反國家規定儲存危險物質的嫌疑人李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關於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一、煙花爆竹的私產行為無證生產的窩點及家庭作坊,

有關鄉鎮要注重對曾從事私產違法活動受過處罰或處理的,以及已經關閉的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職工等可能出現的隱蔽的私產行為的監管。 二、煙花爆竹的私銷行為無資質從事批發業務,批發企業向無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產品,向零售點銷售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產品;零售點無證銷售,超經營範圍銷售,銷售非正規管道進貨的產品以及直接從生產企業進貨的產品等。
三、煙花爆竹的私儲行為批發企業和零售點產品的超定量儲存,超經營範圍的儲存,儲存煙花爆竹原材料;居民區中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四、煙花爆竹的私運行為未按公安部門核定的產品數量、種類、指定時間、路線進行運輸和無運輸許可證的私運行為。 違法行為的危害性 一、非法生產危害性: 非法生產危害性極大,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災難性後果。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險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產活動,同時也對社會公共安全具有潛在的、間接的威脅。 二、非法經營活動危害性: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逃避了國家稅收,未經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審查或未辦理購、銷等手續而直接進入市場,在經營成本上較為低廉,對正規合法煙花爆竹勢必構成威脅,極容易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 品質沒有保證。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缺乏嚴格的管理,品質無法得到保證。 三、非法運輸危害性: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生擠壓、碰撞,極易引起爆炸和燃燒事故。四、非法儲存危害性: 儲存煙花爆竹窩點一般位於民宅或者廢棄廠房內,周圍環境、人員等較為複雜。若大量煙花爆竹堆放在狹小空間裡,就好比是放著一顆隨時都會爆炸的 “定時炸彈”,具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對周邊的居民構成極大的威脅。一旦遇到火星的話,將產生極其嚴重的後果。關於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處罰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處罰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處罰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私自儲存煙花爆竹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四個環節分別作出了規定和相關罰則,但對私自儲存煙花爆竹卻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和罰沒規定。

但一般個人是禁止私自儲存煙花爆竹的,若發現非法貯存煙花爆竹的,經警方經核實後,將對其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治安拘留。

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險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產活動,同時也對社會公共安全具有潛在的、間接的威脅。 二、非法經營活動危害性: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逃避了國家稅收,未經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審查或未辦理購、銷等手續而直接進入市場,在經營成本上較為低廉,對正規合法煙花爆竹勢必構成威脅,極容易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 品質沒有保證。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缺乏嚴格的管理,品質無法得到保證。 三、非法運輸危害性: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生擠壓、碰撞,極易引起爆炸和燃燒事故。四、非法儲存危害性: 儲存煙花爆竹窩點一般位於民宅或者廢棄廠房內,周圍環境、人員等較為複雜。若大量煙花爆竹堆放在狹小空間裡,就好比是放著一顆隨時都會爆炸的 “定時炸彈”,具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對周邊的居民構成極大的威脅。一旦遇到火星的話,將產生極其嚴重的後果。關於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處罰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處罰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處罰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私自儲存煙花爆竹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四個環節分別作出了規定和相關罰則,但對私自儲存煙花爆竹卻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和罰沒規定。

但一般個人是禁止私自儲存煙花爆竹的,若發現非法貯存煙花爆竹的,經警方經核實後,將對其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