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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西方人的姓像粗口?

姓什麼的人最難給孩子取名?

在中國,這個問題大概沒有爭議

——

姓「操」的最慘

一則為姓「操」取名而鬧離婚的新聞報導

「操」這個姓氏一直困擾著操姓子孫

為此,他們甚至不惜顛覆

中國人一般的姓氏來源

堅稱自己是曹操的後人

並以祖宗的名為姓

這個說法當然一戳就破

因為在漢代就有一名為操乘的人存在了

DNA 檢測也否定了這些操姓子孫的說法

真想尋求安慰

他們應該放眼全球

因為在西方

跟「操」等級相同的奇葩姓氏比比皆是

而且與起源不明的「操」姓相比

那些西方人的祖宗更可能是自己疏忽大意

而為後代挖下深坑

/ 西方那些「操高☆禁☆潮」/

西方國家與「操」姓

意味最接近的姓氏是「Fucks」

它的起源相當無厘頭

其原意本是狐狸(Fox)的意思

並沒有什麼不妥

不幸的是,這是一個源於德語的姓氏

而它主流的寫法應該是「Fuchs」

那些姓「Fucks」的人

很可能是其祖宗在姓氏登記時誤把 h 寫成了 k

曾經效力於浙江綠城的巴西球員 Argel Fucks(右)

但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拉丁語系裡程度相同的姓氏太多了

Cock、Dick、Butt、Fart、Pee……

各種不雅詞彙都可以成為姓氏

加拿大 1935-1980 年期間的

選民登記記錄裡

甚至還有一大票姓「Bitch」的人

比如一位名叫 Linda Bitch 的女士

而且,這些奇葩姓氏還都有衍生版

Fucks 就有與之同病相憐的 Fucksman

今天,

叫 Ass 的人可能很少見了

但卻有一位名為 Dick Assman 的加油站員工

因為他的姓名而成為電視明星

衍生版姓氏還可以在

原本就夠「錯誤」的基礎上更進一步

Cock 本身就是非常糟糕的姓氏了

但跟那些姓「Badcock」或「Cockburn」的傢伙一比

就實在算不得什麼

不過,Cock 最初並沒有糟糕的含義

而 Cockburn 裡的 burn 原意是溪流

英國的 George Cockburn 將軍在 1814 年放火燒掉白宮

某些奇葩姓氏的出現大概無可避免

它們是語言發展的副產品

《權力的遊戲》第 7 季就用到過這樣的典故

雖然說的是名字而非姓氏:

被詹姆·蘭尼斯特稱呼為 Rickon 後

狄肯·塔利糾正他說自己叫 Dickon

引得波隆嘲笑

這其中的原因在於

Richard 這一姓氏演變出了 Rick、Rickon

這樣的昵稱姓氏

而後又演變出 Dick、Dickon

在《權力的遊戲》用作背景的時代

人們熟悉的就是 Rickon

Dickon 則是它的音變

同理,狄更斯(Dickens)和理查(Richard)這兩個姓

看起來不同,卻是同義同源的

但還有為數眾多的姓氏

並不能用語言學來直接解釋

如足球運動員丹尼爾·德林克沃特

姓「Drinkwater」

被中國球迷稱為「喝水哥」

就不是由任何「正常」的姓氏演化而來

只能是一開始就表達著喝水的意思

它最可能的起源是綽號

即是說「喝水哥」的祖宗多半窮到喝不起酒

被別人起諢名「喝水」加以笑話

結果綽號變成了姓氏

又傳給了子孫

Drinkwater is drinking water(「喝水」正在喝水)

這樣的案例在西方多見

在中國卻少有

中國人如果被冠以不好聽的姓氏

多半也是當時的政治權力有意為之

本人都不情不願

如唐玄宗就下令讓參與謀反的宰相竇懷貞改姓為毒

梁元帝也曾懲罰謀反兵敗的蕭紀

讓他及其後代以「饕餮」為姓

為什麼西方人對待自己的姓那麼不嚴肅呢?

/不同的姓名制度/

最簡單的解釋是西方人的姓氏遠多於中國人

難免混入諸多不雅詞彙

2010 年出版的《中華姓氏大辭典》

收錄了中國各個歷史時期

屬於中國疆域內的全部漢字姓氏

也只有 23813 個

其中還有相當大一部分

都屬於少數民族的音譯姓氏

而根據西英格蘭大學的一項研究

英語詞典裡的姓氏有 45602 個

其中 90% 都起源於不列顛和愛爾蘭

義大利人更誇張,他們有 35 萬個不同姓氏

《中華姓氏大辭典》中有大量少數民族姓氏

而且,西方姓氏的分散程度也遠高於中國

在英國,最常見的姓氏是史密斯(Smith)

共有 54 萬多人姓史密斯

還不到英國人口的 1%

義大利人用的最多的羅西(Rossi)

也只占其人口的 1%

而中國的第一大姓——王姓

所擁有的人口為 9468 萬,占 7.1%

比占人口 7% 的第二大姓李姓稍多

2010 年普查全國登記姓氏一千多個

前 20 位姓氏的人口就占 52.3%

漢語是全球母語人口最多的語言

世界上有 12.7 億人以漢語為母語

為什麼這麼多人卻只需要這麼少的姓氏呢?

原因在於不同的姓名制度

與中國不同,西方人使用固定姓氏的歷史很短

12 世紀以前,姓氏在西方幾乎是貴族的專利

英國人算是最早使用固定姓氏的西方民族了

也是遲至 15 世紀才逐漸普及了姓氏

不少蘇格蘭和威爾士人

更是遲至 17 世紀才開始使用姓氏

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甚至是在 19 世紀末

才形成了固定姓氏的制度

在此之前,西方更為常見的做法是父名制:

把父親的名字掛在兒子的名字後邊

承擔「姓」的功能

如在中世紀西班牙

一個名為 Rodrigo 的人生了兒子

取名 Álvaro,那他就是 Álvaro Rodríguez

Álvaro 再生孩子,取名 Juan 的話

這個孩子是不叫 Juan Rodríguez 的

他應該叫 Juan Álvarez

如果鹿晗不是和關曉彤而是和迪麗熱巴在一起

那麼按照維吾爾人以父名為「姓」的傳統

他們的孩子或許會叫「買買提·晗」

今天不少歐洲國家的姓氏都仍能見到這種父名制的遺產

一半以上的丹麥姓氏都以 -sen 結尾

它原本表示的意思是「……的兒子」

改作固定姓名後就直接沿用下來

而當我們看到一個人的姓氏以 Mac- 開頭

也可以猜測他是愛爾蘭人後裔

這個首碼表示的也是「兒子」的意思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姓名制度改變時

採取了這種偷懶做法

職業、所在地都是通行歐洲的取姓法

如一個農民就可能乾脆選擇姓「農民」

德波爾(De Boer)這個荷蘭姓氏就是由此而來

但要是大家都姓農民,都以家鄉為姓

一個社區的重合度也未免過高

因此隨便想到別的就用作姓氏也是常有的事

這些隨便取來的姓氏很多為我們熟知:

一個養豬人也許就姓了「豬圈」

(施魏因斯泰格 Schweinsteiger)

而一個彎鼻子的人就姓了「彎鼻子」

(卡梅倫 Cameron)

英國前首相卡梅倫,德國足球運動員施魏因斯泰格

所以,我們就不難理解

為什麼西方姓氏會比中國多那麼多了

試想,同樣是在西元 1000 年

兩個沒有姓氏的異族

一個來到中原,一個來到丹麥

都較快融入了當地社群

他們後代的姓氏會是怎樣?

那個到中原被漢化的

一定會給自己取一個漢姓

如果他選擇姓「趙」

那他的後代也就都成了趙家人

而那個融入丹麥的

其子孫後代要到 19 世紀才開始琢磨自己姓啥

結果也就五花八門

散佈於上百個姓氏間也不足為奇。

然而,西方為什麼會在姓氏方面

比中國「晚熟」這麼多呢?

/姓氏的政治經濟學/

在西方的大部分歷史時期

固定姓氏並無必要

父名制足以解決親代與子代間的經濟繼承問題

它最大的毛病在於

無法幫人分辨祖孫關係

而這對過去的歐洲人意義不大

《聖經》裡說:

你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

歐洲人往往也是這麼做的

在歐洲,和兒女一起生活被認為是受罪的事

英國諺語說:

住在孩子的屋簷下,比坐牢還難受。

這並不代表父母和孩子的關係有什麼問題

因為在歐洲的觀念中

父母的美德就在於幫助兒女

讓他們早日過上獨立的生活。

在小家庭中長大的歐洲人

和祖父母間的聯繫就更為淡漠

17 世紀到 19 世紀

對英格蘭村社家庭結構的調查發現

三代人一起居住的家庭只占 5.7%

這些歐洲人根本不需要建立

和祖先甚至祖父母之間的紐帶

所以當然也就沒有產生一以貫之的姓氏

只有在建立近代政府後

出於稅收等方面的原因

歐洲國家開始作人口登記時

固定姓氏才顯出它的好處來

它較為穩定、整齊

方便政府檔案的調整更新

降低了行政混亂的風險

中國則不然,早在戰國時期

官方就開始編戶齊民

並建立了一整套官僚制度與之匹配

以之管理百姓

同時,中國的家庭制也一直在向宗族社會邁進

兒孫滿堂不僅是人們的渴望

還會得到政府的表彰

在光緒初年,湖南一省 1236 個五世同堂家庭

就全得到「義門」的稱號

宋朝江州德安陳氏世代同居十三代

到最後竟達到了 3700 多人

並獲得了宋真宗親賜的「四百年合灶天下無雙」的匾額

而且就算分家

不同家庭也往往不會住的太遠

整個宗族還是會儘量聚集在一起

比如三國時期的許諸抵禦寇匪的時候

就集結了宗族數千家

甚至有時只要是同姓

是不是本宗都並不重要

《南史》中就記載稱,在北方地區

只要是同姓就會被認為是骨肉

大家面對來投奔自己的人會傾力相助

在這樣的社會

一個人放棄原有姓氏

多半是因為他的姓太弱了

寧可加入大姓求得蔭蔽

結果,中國人的姓也就越來越少,越來越集中

不過,在網路發達的當代

這一趨勢也可能反轉

複姓本已沒落,中國使用人數最多的複姓歐陽

也只排在姓氏人口數的 162 位元

但網路文學主動承擔了搶救歷史遺產的任務

將慕容、端木、南宮等複姓普及得人盡皆知

畢竟,與獨孤蘇相比

哪個少女想要愛上霸道總裁張偉呢?

本 周 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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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足球運動員丹尼爾·德林克沃特

姓「Drinkwater」

被中國球迷稱為「喝水哥」

就不是由任何「正常」的姓氏演化而來

只能是一開始就表達著喝水的意思

它最可能的起源是綽號

即是說「喝水哥」的祖宗多半窮到喝不起酒

被別人起諢名「喝水」加以笑話

結果綽號變成了姓氏

又傳給了子孫

Drinkwater is drinking water(「喝水」正在喝水)

這樣的案例在西方多見

在中國卻少有

中國人如果被冠以不好聽的姓氏

多半也是當時的政治權力有意為之

本人都不情不願

如唐玄宗就下令讓參與謀反的宰相竇懷貞改姓為毒

梁元帝也曾懲罰謀反兵敗的蕭紀

讓他及其後代以「饕餮」為姓

為什麼西方人對待自己的姓那麼不嚴肅呢?

/不同的姓名制度/

最簡單的解釋是西方人的姓氏遠多於中國人

難免混入諸多不雅詞彙

2010 年出版的《中華姓氏大辭典》

收錄了中國各個歷史時期

屬於中國疆域內的全部漢字姓氏

也只有 23813 個

其中還有相當大一部分

都屬於少數民族的音譯姓氏

而根據西英格蘭大學的一項研究

英語詞典裡的姓氏有 45602 個

其中 90% 都起源於不列顛和愛爾蘭

義大利人更誇張,他們有 35 萬個不同姓氏

《中華姓氏大辭典》中有大量少數民族姓氏

而且,西方姓氏的分散程度也遠高於中國

在英國,最常見的姓氏是史密斯(Smith)

共有 54 萬多人姓史密斯

還不到英國人口的 1%

義大利人用的最多的羅西(Rossi)

也只占其人口的 1%

而中國的第一大姓——王姓

所擁有的人口為 9468 萬,占 7.1%

比占人口 7% 的第二大姓李姓稍多

2010 年普查全國登記姓氏一千多個

前 20 位姓氏的人口就占 52.3%

漢語是全球母語人口最多的語言

世界上有 12.7 億人以漢語為母語

為什麼這麼多人卻只需要這麼少的姓氏呢?

原因在於不同的姓名制度

與中國不同,西方人使用固定姓氏的歷史很短

12 世紀以前,姓氏在西方幾乎是貴族的專利

英國人算是最早使用固定姓氏的西方民族了

也是遲至 15 世紀才逐漸普及了姓氏

不少蘇格蘭和威爾士人

更是遲至 17 世紀才開始使用姓氏

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甚至是在 19 世紀末

才形成了固定姓氏的制度

在此之前,西方更為常見的做法是父名制:

把父親的名字掛在兒子的名字後邊

承擔「姓」的功能

如在中世紀西班牙

一個名為 Rodrigo 的人生了兒子

取名 Álvaro,那他就是 Álvaro Rodríguez

Álvaro 再生孩子,取名 Juan 的話

這個孩子是不叫 Juan Rodríguez 的

他應該叫 Juan Álvarez

如果鹿晗不是和關曉彤而是和迪麗熱巴在一起

那麼按照維吾爾人以父名為「姓」的傳統

他們的孩子或許會叫「買買提·晗」

今天不少歐洲國家的姓氏都仍能見到這種父名制的遺產

一半以上的丹麥姓氏都以 -sen 結尾

它原本表示的意思是「……的兒子」

改作固定姓名後就直接沿用下來

而當我們看到一個人的姓氏以 Mac- 開頭

也可以猜測他是愛爾蘭人後裔

這個首碼表示的也是「兒子」的意思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姓名制度改變時

採取了這種偷懶做法

職業、所在地都是通行歐洲的取姓法

如一個農民就可能乾脆選擇姓「農民」

德波爾(De Boer)這個荷蘭姓氏就是由此而來

但要是大家都姓農民,都以家鄉為姓

一個社區的重合度也未免過高

因此隨便想到別的就用作姓氏也是常有的事

這些隨便取來的姓氏很多為我們熟知:

一個養豬人也許就姓了「豬圈」

(施魏因斯泰格 Schweinsteiger)

而一個彎鼻子的人就姓了「彎鼻子」

(卡梅倫 Cameron)

英國前首相卡梅倫,德國足球運動員施魏因斯泰格

所以,我們就不難理解

為什麼西方姓氏會比中國多那麼多了

試想,同樣是在西元 1000 年

兩個沒有姓氏的異族

一個來到中原,一個來到丹麥

都較快融入了當地社群

他們後代的姓氏會是怎樣?

那個到中原被漢化的

一定會給自己取一個漢姓

如果他選擇姓「趙」

那他的後代也就都成了趙家人

而那個融入丹麥的

其子孫後代要到 19 世紀才開始琢磨自己姓啥

結果也就五花八門

散佈於上百個姓氏間也不足為奇。

然而,西方為什麼會在姓氏方面

比中國「晚熟」這麼多呢?

/姓氏的政治經濟學/

在西方的大部分歷史時期

固定姓氏並無必要

父名制足以解決親代與子代間的經濟繼承問題

它最大的毛病在於

無法幫人分辨祖孫關係

而這對過去的歐洲人意義不大

《聖經》裡說:

你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

歐洲人往往也是這麼做的

在歐洲,和兒女一起生活被認為是受罪的事

英國諺語說:

住在孩子的屋簷下,比坐牢還難受。

這並不代表父母和孩子的關係有什麼問題

因為在歐洲的觀念中

父母的美德就在於幫助兒女

讓他們早日過上獨立的生活。

在小家庭中長大的歐洲人

和祖父母間的聯繫就更為淡漠

17 世紀到 19 世紀

對英格蘭村社家庭結構的調查發現

三代人一起居住的家庭只占 5.7%

這些歐洲人根本不需要建立

和祖先甚至祖父母之間的紐帶

所以當然也就沒有產生一以貫之的姓氏

只有在建立近代政府後

出於稅收等方面的原因

歐洲國家開始作人口登記時

固定姓氏才顯出它的好處來

它較為穩定、整齊

方便政府檔案的調整更新

降低了行政混亂的風險

中國則不然,早在戰國時期

官方就開始編戶齊民

並建立了一整套官僚制度與之匹配

以之管理百姓

同時,中國的家庭制也一直在向宗族社會邁進

兒孫滿堂不僅是人們的渴望

還會得到政府的表彰

在光緒初年,湖南一省 1236 個五世同堂家庭

就全得到「義門」的稱號

宋朝江州德安陳氏世代同居十三代

到最後竟達到了 3700 多人

並獲得了宋真宗親賜的「四百年合灶天下無雙」的匾額

而且就算分家

不同家庭也往往不會住的太遠

整個宗族還是會儘量聚集在一起

比如三國時期的許諸抵禦寇匪的時候

就集結了宗族數千家

甚至有時只要是同姓

是不是本宗都並不重要

《南史》中就記載稱,在北方地區

只要是同姓就會被認為是骨肉

大家面對來投奔自己的人會傾力相助

在這樣的社會

一個人放棄原有姓氏

多半是因為他的姓太弱了

寧可加入大姓求得蔭蔽

結果,中國人的姓也就越來越少,越來越集中

不過,在網路發達的當代

這一趨勢也可能反轉

複姓本已沒落,中國使用人數最多的複姓歐陽

也只排在姓氏人口數的 162 位元

但網路文學主動承擔了搶救歷史遺產的任務

將慕容、端木、南宮等複姓普及得人盡皆知

畢竟,與獨孤蘇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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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周 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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