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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財起意再行竊 男子不思悔改三進宮

近日,湖南省汝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

被告人何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據悉,這是該男子第三次犯盜竊罪被判處刑罰。

法院認為,何某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何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鑒於何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作出上述判決。中國法院網訊 (楊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