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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文化:蒙古族樂器《四胡 》歷史較為悠久

蒙古四胡

四胡,蒙古族弓拉弦鳴樂器。因張有四條琴弦而得名。

蒙古語稱侯勒、胡兀爾,意為四弦胡琴。漢族稱四弦、四股弦、二夾弦等。清代文獻載為提琴。歷史悠久,形制多樣,音色渾厚深沉,富有草原風味。可用於獨奏、器樂合奏或為說唱和戲曲伴奏。流行於內蒙古自治區、遼寧、吉林、黑龍江和華北等廣大地區。

歷史較為悠久,四胡起源於我國古代北方奚部的拉絃樂器奚琴,宋代陳暘《樂書》中載有:“奚琴本胡樂也。”蒙古文著作《成吉思汗箴言》中也有“您有抄兒、胡兀爾的美妙樂奏”的記載。13世紀後,四胡已在蒙古族地區流傳。在16世紀阿拉坦汗時期(1507年—1581年)的宮廷壁畫中,就繪有一女樂工手持細棒狀琴杆、筒形琴箱、四軫同設琴首後端、馬尾弓夾於弦間拉奏的樂器,與今日之四胡演奏形像完全相同。

到了清代,四胡稱作“提琴”, 清代用於宮廷樂隊,稱提琴。清代《律呂正義後編》:“提琴,四弦,與阮咸相似,其實亦奚琴之類也。”用於宮廷音樂“番部合奏樂”中的細杆四弦,其形制已與今日流行的蒙古族四胡基本相同。清代音樂論著《律呂正義•後編》(卷七十五)載:“提琴、四弦,

與阮咸相似,其實亦奚琴之類也。”《律呂正義•後編》是清乾隆敕撰的,成書於乾隆十一年(17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