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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思想週報|雄安新區將啟動北方經濟、鞍鋼憲法的歷史經驗

雄安新區

4月1日當晚,傳來一個爆炸性消息:中央將在河北腹地設立雄安新區,

擬比肩深圳與浦東。一時間網路上人聲鼎沸,很多人懷疑是不是一個愚人節玩笑。各種分析文章層出不窮,有展望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也有回望早年天津濱海新區和曹妃甸失敗案例的。與此同時,淘金者紛至遝來。河北雄縣、安新與容城三個晉中本不富裕的縣城,自4月2日淩晨開始,便擠滿了外地牌照的車,炒房團紛紛帶著全款,趕來了三個縣城的售樓中心。
三個縣城的樓市也顯然做好了準備,防止資本提前炒作:房產市場4月2日開始全面凍結,外地人和本地人均無法再購房,二手市場也停止交易,售樓中心外貼滿了封條。此外,在建的房子也一律停工,農民不允許自建房,村口設卡禁止建材入村。

京津冀協同發展區的扇形帶。

張曉波的一篇《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部署:為什麼是雄安新區?》從地理角度分析,雄安新區、北京、天津,基本構成一個等邊三角形。從長三角與珠三角的發展經驗看,以上海作為龍頭的長三角,有南京與杭州作為兩翼,

寧波、蘇州等大城市作為節點。而珠三角,有廣州與深圳作為龍頭,香港、澳門為外援,東莞、珠海、中山等為節點。這兩個後勁十足的經濟區都至少有三到四個極為重要的城市作為戰略佈局的依託,形成由點到面的大格局。而京津冀協同的核心區相較之下,只有北京與天津兩個重要城市。從京津冀協同戰略中已經公佈的各個區位的規劃定位中可以看到,在北京的西南方向,
缺少一座足以支撐起這個城市群定位的重要節點城市。由此,雄安新區的重大戰略意義顯而易見,它彌補了京津冀協同城市群的重要缺漏,也是支撐這個城市群發展的重要舉措。自此,北京向東,有傳統重鎮、港口城市唐山。向東南,有天津,傳統意義上北方的經濟中心之一。向西南,有雄安新區。這個由北京向東、南方向的巨大扇形,將是京津冀協同的中心。

黎岩的一篇評論《雄安新區能給北中國帶來一場化學反應嗎?》在網路上廣為傳播。

黎岩指出,這個政策非常合乎現實邏輯,中國北方對此的心理渴求早已遠遠超過了現實利益。中國在改革開放後接連出現的珠三角和長三角區域,深圳、上海在其中分別起到了資源釋放的作用,兩個經濟區在發展上你追我趕,後勁十足。然而中國北方卻一直黯淡,長江以北唯一一個大型一線城市便是北京,非但未能成為地區發展的引擎,反而產生了巨大的虹吸作用,攫取京津冀三地的資源。

黎岩根據官方稿件中“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載地”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示範區”兩個關鍵點分析認為,雄安將首先接收由北京轉移來的央企,以聚攏人氣,而這一新區設計初衷的根本在於下一環:在雄安建設出一個以新移民建設力量為主、以高端和發展態勢產業為先的經濟活力帶,進而尋求由這片經濟活力帶促生出京津冀地區甚至更大範圍內的發展活力。在作為“共和國長子”的東三省和曾憑藉煤炭和礦產資源暴富的晉冀地區,都在新經濟時期陷入困局的情況下,只有在中國北方注入新的經濟力量,讓它與原有格局中的各個組成部分產生化學反應,而形成內部迴圈從而提升整個地區的生態,才能使得這片地區不至於陷入更大的困境。進而,才能讓整個中國版圖上既有的利益格局發生變化。

黎岩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發展模式概括為:讓政府站在市場經濟的最前列,直接介入甚至乾脆直接從事經濟生產,以舉國之力調遣資源、調動人口,並以舉國之力為政府決策進行全套的開路、回饋、調整和最終的兜底。我們在幾十年來見證了這一方式在經濟層面的巨大成功,而雄安新區的成立,將是這種模式的最終極動員和最根本檢驗。與以往特區建設道路完全不同的是,國家層面的行政力和財富力都更為雄厚,也更加不帶絲毫掩飾地參與進來,並成為主導這次新區變革的開端力量。這是一次國家實力作用於經濟實踐的巨大社會試驗田,它將驗證的,是由政府直接主導經濟行動、規劃經濟版圖這種看似違背自由市場規律卻在既往30年創下中國經濟奇跡的做法,能夠在現實中再走多遠。

馬賓。資料圖

鞍鋼憲法的歷史經驗

3月27日,被認為是“鞍鋼憲法”的創始人之一、曾擔任過鞍鋼副經理和冶金部副部長的馬賓逝世,一時間又把“鞍鋼憲法”這個被淹沒的歷史經驗拉回了公眾視野。經歷過五十年代的人大概還能記得“鞍鋼憲法”的內容——“兩參一改三結合”:幹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

遼寧社會科學院地方黨史研究所副所長于之偉在澎湃新聞私家歷史欄目發出《馬賓與“鞍鋼憲法”》一文,企圖還原“鞍鋼憲法”出爐前後的史實,以糾正今天我們的認識偏差——馬賓是“鞍鋼憲法”的創造者。于之偉指出,馬賓自蘇聯學成歸國後擔任鞍鋼副經理,將自己在蘇聯學到的冶煉鋼鐵及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應用到生產中,強調嚴格的責任制管理。並在《中國第二個五年計劃的鋼鐵工業發展問題》一文中強調全國統一佈局,主張以辦大型企業為主,與黨史中央領導層“大中小並舉”的方針不盡一致。馬賓在1958年“大躍進”時反對大煉鋼鐵更讓他背上了反對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與“頑固執行一長制”的“罪行”。雖然馬賓在1962年官復原職後,開始轉變態度,高舉“鞍鋼憲法”,但是糾其原委,馬賓並不是“鞍鋼憲法”的創造者,而恰恰是“鞍鋼憲法”所反對的“一長制”的執行者。

無論馬賓是不是“鞍鋼憲法”的創始人,這個已經被我們這一代人遺忘的生產實踐,曾經承載過怎樣的時代理想,在今天是否還能被作為思想資源,或許是今天我們重新面對“鞍鋼憲法”時需要思考的問題。崔之元在九十年代後期的名作《鞍鋼憲法與後福特主義》在馬賓逝世之際,再度開始在網上傳播。崔之元認為,“鞍鋼憲法”的精神實質是經濟民主與“後福特主義”(post-Fordism),即對福特式的講話的、以垂直命令為核心的企業分工理論的挑戰。

“福特主義”主要基於亞當·斯密自19世紀後期開始在實踐中占支配地位的分工理論。斯密分工理論的問題首先在於將“社會分工”化簡到“技術分工”。“技術分工”是要將一項生產任務分解為不同的步驟去完成;而“社會分工”則是工人被安排到不同的步驟上去的方式。無疑,“技術分工”通過對生產過程的分解,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但是,生產過程的不同步驟不一定要求不同的工人去完成。19世紀後期,大批非熟練移民工人來到美國,其技能的“非熟練”使他們缺乏跟雇主的談判條件;同時移民生活的艱辛讓社會平均消費傾向於接受標準化的大眾產品。於是,美國終於成為率先實現斯密式分工體制和大批量生產的國家,其最具象徵性的體現即是亨利福特1913年建立“福特生產方式”——在福特的汽車製造廠內,移民工人有30多種語言,無從溝通與協作,只能默默地在裝配線上當“一顆螺絲釘”,一切聽從管理者和工程師的安排。然而,現代市場經濟中“品質”遠比標準化的大批量生產重要。發源于日本“豐田”汽車公司的品質型競爭,中國上海寶山鋼鐵公司也成功地實行了“無庫存生產”和“全面品質管制”,二者都打破了斯密式的“技術分工”與“社會分工”的一一對應關係。

斯密分工理論的第二大弊病是:缺乏對市場需求穩定性與否的考慮。福特主義只有在市場需求穩定的條件下才可發揮“規模經濟”的效率。然而市場競爭的內在邏輯是導向需求的不穩定性,“福特生產方式”既然以“規模經濟”為核心,則必然要用一系列政治手段去“穩定需求”。因此,崔之元認為,斯密的分工理論的徹底的邏輯展開,必導致指令性中央計劃經濟。福特生產方式在美國為自動化技術帶來的桎梏,使其在汽車和電子行業上被日本和德國打敗。自70年代以來,美國企業界開始了向“後福特主義”的痛苦轉變。從根本上說,“福特主義”和“後福特主義”,絕不只是“技術分工”的不同類型,而是關於“社會分工”、社會組織的不同模式。“後福特主義”的“全面品質管制”、“無庫存生產”,旨在發揮每個勞動者的主動精神,突破斯密式分工對勞動者的創造性的壓抑。

在九十年代,日本、歐洲和美國先後盛行的“後福特主義”思潮中,“鞍鋼憲法”開始在世界範圍內受到矚目。崔之元引述麻省理工學院管理學教授羅伯特·湯瑪斯對“鞍鋼憲法”的評價:“兩參一改三結合”的經濟民主是增進企業效率的關鍵之一。在崔之元看來,“鞍鋼憲法”之所以牆內開花牆外香,在國內已經無人問津,最明顯的原因是“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中出現的混亂使“鞍鋼憲法”在執行中與原意出入極大。然而,我們不該將嬰兒和洗澡水一同倒掉,在世界性的“後福特主義”思潮中,“鞍鋼憲法”應成為我們民族工業的精神與組織資源。崔之元認為,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廉價勞力只能給“福特主義”帶來暫時的優越,而“後福特主義”的品質型競爭才是我們民族工業振興的關鍵。

臺灣學者金寶瑜在《鞍鋼憲法的劃時代意義》一文中則對崔之元教授的論述提出批判。他認為,日本豐田制“後福特式”生產管理,並不是與福特式完全不同的管理。 “豐田式生產方式”之所以得到資本主義管理學者的讚賞,主要是因為這種生產方式可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品質。金寶瑜指出,崔之元僅僅把鞍鋼憲法看作是一種工廠管理制度,並認為這種工廠管理制度既可以適合於社會主義也可以適合於資本主義,卻沒有在本質上區分兩種意識形態的產物。資本主義的企業管理論述無論如何都跳不出如何從工人身上壓榨出更多剩餘價值的範疇,而鞍鋼憲法的實質則是工人階級當家做主。“兩參一改三結合”中的“兩參”並不是只為了工廠能夠更有效率地運轉,更重要的是為了逐步取消幹部與工人之間的界限;“一改”是必須改革只針對工人的、束縛工人們當家做主的監管制度;而“三結合”是要逐步消除工廠內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分工,因為一個理想的社會,決不容許一批專門用腦的人來策劃、指使、壓迫被他們認為沒有腦子的、愚蠢的人。所以,在這個意義上,鞍鋼憲法才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非但未能成為地區發展的引擎,反而產生了巨大的虹吸作用,攫取京津冀三地的資源。

黎岩根據官方稿件中“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載地”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示範區”兩個關鍵點分析認為,雄安將首先接收由北京轉移來的央企,以聚攏人氣,而這一新區設計初衷的根本在於下一環:在雄安建設出一個以新移民建設力量為主、以高端和發展態勢產業為先的經濟活力帶,進而尋求由這片經濟活力帶促生出京津冀地區甚至更大範圍內的發展活力。在作為“共和國長子”的東三省和曾憑藉煤炭和礦產資源暴富的晉冀地區,都在新經濟時期陷入困局的情況下,只有在中國北方注入新的經濟力量,讓它與原有格局中的各個組成部分產生化學反應,而形成內部迴圈從而提升整個地區的生態,才能使得這片地區不至於陷入更大的困境。進而,才能讓整個中國版圖上既有的利益格局發生變化。

黎岩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發展模式概括為:讓政府站在市場經濟的最前列,直接介入甚至乾脆直接從事經濟生產,以舉國之力調遣資源、調動人口,並以舉國之力為政府決策進行全套的開路、回饋、調整和最終的兜底。我們在幾十年來見證了這一方式在經濟層面的巨大成功,而雄安新區的成立,將是這種模式的最終極動員和最根本檢驗。與以往特區建設道路完全不同的是,國家層面的行政力和財富力都更為雄厚,也更加不帶絲毫掩飾地參與進來,並成為主導這次新區變革的開端力量。這是一次國家實力作用於經濟實踐的巨大社會試驗田,它將驗證的,是由政府直接主導經濟行動、規劃經濟版圖這種看似違背自由市場規律卻在既往30年創下中國經濟奇跡的做法,能夠在現實中再走多遠。

馬賓。資料圖

鞍鋼憲法的歷史經驗

3月27日,被認為是“鞍鋼憲法”的創始人之一、曾擔任過鞍鋼副經理和冶金部副部長的馬賓逝世,一時間又把“鞍鋼憲法”這個被淹沒的歷史經驗拉回了公眾視野。經歷過五十年代的人大概還能記得“鞍鋼憲法”的內容——“兩參一改三結合”:幹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

遼寧社會科學院地方黨史研究所副所長于之偉在澎湃新聞私家歷史欄目發出《馬賓與“鞍鋼憲法”》一文,企圖還原“鞍鋼憲法”出爐前後的史實,以糾正今天我們的認識偏差——馬賓是“鞍鋼憲法”的創造者。于之偉指出,馬賓自蘇聯學成歸國後擔任鞍鋼副經理,將自己在蘇聯學到的冶煉鋼鐵及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應用到生產中,強調嚴格的責任制管理。並在《中國第二個五年計劃的鋼鐵工業發展問題》一文中強調全國統一佈局,主張以辦大型企業為主,與黨史中央領導層“大中小並舉”的方針不盡一致。馬賓在1958年“大躍進”時反對大煉鋼鐵更讓他背上了反對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與“頑固執行一長制”的“罪行”。雖然馬賓在1962年官復原職後,開始轉變態度,高舉“鞍鋼憲法”,但是糾其原委,馬賓並不是“鞍鋼憲法”的創造者,而恰恰是“鞍鋼憲法”所反對的“一長制”的執行者。

無論馬賓是不是“鞍鋼憲法”的創始人,這個已經被我們這一代人遺忘的生產實踐,曾經承載過怎樣的時代理想,在今天是否還能被作為思想資源,或許是今天我們重新面對“鞍鋼憲法”時需要思考的問題。崔之元在九十年代後期的名作《鞍鋼憲法與後福特主義》在馬賓逝世之際,再度開始在網上傳播。崔之元認為,“鞍鋼憲法”的精神實質是經濟民主與“後福特主義”(post-Fordism),即對福特式的講話的、以垂直命令為核心的企業分工理論的挑戰。

“福特主義”主要基於亞當·斯密自19世紀後期開始在實踐中占支配地位的分工理論。斯密分工理論的問題首先在於將“社會分工”化簡到“技術分工”。“技術分工”是要將一項生產任務分解為不同的步驟去完成;而“社會分工”則是工人被安排到不同的步驟上去的方式。無疑,“技術分工”通過對生產過程的分解,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但是,生產過程的不同步驟不一定要求不同的工人去完成。19世紀後期,大批非熟練移民工人來到美國,其技能的“非熟練”使他們缺乏跟雇主的談判條件;同時移民生活的艱辛讓社會平均消費傾向於接受標準化的大眾產品。於是,美國終於成為率先實現斯密式分工體制和大批量生產的國家,其最具象徵性的體現即是亨利福特1913年建立“福特生產方式”——在福特的汽車製造廠內,移民工人有30多種語言,無從溝通與協作,只能默默地在裝配線上當“一顆螺絲釘”,一切聽從管理者和工程師的安排。然而,現代市場經濟中“品質”遠比標準化的大批量生產重要。發源于日本“豐田”汽車公司的品質型競爭,中國上海寶山鋼鐵公司也成功地實行了“無庫存生產”和“全面品質管制”,二者都打破了斯密式的“技術分工”與“社會分工”的一一對應關係。

斯密分工理論的第二大弊病是:缺乏對市場需求穩定性與否的考慮。福特主義只有在市場需求穩定的條件下才可發揮“規模經濟”的效率。然而市場競爭的內在邏輯是導向需求的不穩定性,“福特生產方式”既然以“規模經濟”為核心,則必然要用一系列政治手段去“穩定需求”。因此,崔之元認為,斯密的分工理論的徹底的邏輯展開,必導致指令性中央計劃經濟。福特生產方式在美國為自動化技術帶來的桎梏,使其在汽車和電子行業上被日本和德國打敗。自70年代以來,美國企業界開始了向“後福特主義”的痛苦轉變。從根本上說,“福特主義”和“後福特主義”,絕不只是“技術分工”的不同類型,而是關於“社會分工”、社會組織的不同模式。“後福特主義”的“全面品質管制”、“無庫存生產”,旨在發揮每個勞動者的主動精神,突破斯密式分工對勞動者的創造性的壓抑。

在九十年代,日本、歐洲和美國先後盛行的“後福特主義”思潮中,“鞍鋼憲法”開始在世界範圍內受到矚目。崔之元引述麻省理工學院管理學教授羅伯特·湯瑪斯對“鞍鋼憲法”的評價:“兩參一改三結合”的經濟民主是增進企業效率的關鍵之一。在崔之元看來,“鞍鋼憲法”之所以牆內開花牆外香,在國內已經無人問津,最明顯的原因是“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中出現的混亂使“鞍鋼憲法”在執行中與原意出入極大。然而,我們不該將嬰兒和洗澡水一同倒掉,在世界性的“後福特主義”思潮中,“鞍鋼憲法”應成為我們民族工業的精神與組織資源。崔之元認為,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廉價勞力只能給“福特主義”帶來暫時的優越,而“後福特主義”的品質型競爭才是我們民族工業振興的關鍵。

臺灣學者金寶瑜在《鞍鋼憲法的劃時代意義》一文中則對崔之元教授的論述提出批判。他認為,日本豐田制“後福特式”生產管理,並不是與福特式完全不同的管理。 “豐田式生產方式”之所以得到資本主義管理學者的讚賞,主要是因為這種生產方式可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品質。金寶瑜指出,崔之元僅僅把鞍鋼憲法看作是一種工廠管理制度,並認為這種工廠管理制度既可以適合於社會主義也可以適合於資本主義,卻沒有在本質上區分兩種意識形態的產物。資本主義的企業管理論述無論如何都跳不出如何從工人身上壓榨出更多剩餘價值的範疇,而鞍鋼憲法的實質則是工人階級當家做主。“兩參一改三結合”中的“兩參”並不是只為了工廠能夠更有效率地運轉,更重要的是為了逐步取消幹部與工人之間的界限;“一改”是必須改革只針對工人的、束縛工人們當家做主的監管制度;而“三結合”是要逐步消除工廠內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分工,因為一個理想的社會,決不容許一批專門用腦的人來策劃、指使、壓迫被他們認為沒有腦子的、愚蠢的人。所以,在這個意義上,鞍鋼憲法才具有劃時代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