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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都是怎麼劃分的?你理解的可能都很片面

大家都知道一年有四季之分。

但不是每一個人都知道四季是怎麼劃分的。

很多人以為1~3月為春季、4~6月為夏季、7~9月為秋季、9~12月為冬季。

其實,比較正確的說法是以農曆一、二、三月為春季,

農曆四、五、六月為夏季,農曆七、八、九月為秋季,農曆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

這是比較傳統的劃分,也是比較大概的劃分,為了便於人們記住和掌握。

古代有“三春”“三夏”“三秋”“三冬”的說法,正月(一月)為孟春,二月為仲春,三月為季春,以此類推。

四季是根據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變化來劃分的。

我國傳統上比較確切的劃分,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立春是春季的始點,立夏是夏季的始點,立秋是秋季的始點,立冬是冬季 的始點。

這是一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對應西曆(陽曆)的日期立春為2月3或4或5日,立夏為5月5或6或7日,立秋為8月7或8或9日,立冬為11月6或7或8日。

所以也有簡單的以2~4月為春季、5~7月為夏季、8~10月為夏季、11~1月為冬季。

差不多對應農曆的劃分法。

天文學分類法(即西方分類法)的四季劃分更強調四季的氣候意義,以二分二至日作為四季的起始點。春季以春分為起始點,夏天以夏至為起始點,秋季以秋分為起始點,冬季以冬至為起始點。這種四季比我國傳統劃分的四季分別遲了一個半月。

氣候統計法,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作為冬季的中點。春季,為3、4、5月,夏季,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分類法,比較適用四季分明的溫帶地區。

“春秋二分,日夜平分”,春、秋二分日,全球各地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都等於全年的平均值,具有從極大值(或極小值)向極小值(或極大值)過渡的典型特徵。因此,把春分作為春季的中點,和把秋分作為秋季的中點是非常合理的;夏季裡,晝最長,夜最短,太陽高度最大的是夏至那一天,該日地表獲得太陽能量是最多的。

所以,夏至作為夏季的中點是很合理的;同理,冬至作為冬季的中點也是很科學的。

但是,從實際氣候上講,夏至並不是最熱的時候,冬至也不是最冷的時候,氣溫高低的極值都要分別推遲1~2個月。我國有“熱在三伏”,冷在三九”的說法。因此,把夏至和冬至分別安排為夏季和冬季的開始日期,與實際氣候能更好地對應。所以,西方四季劃分更能體現實際的氣候意義。 無論是我國的具有天文意義的四季劃分,還是西方具有氣候意義的四季劃分,都是天文上的劃分方法。這是因為,二分、二至和四立在天文上都有確切的含義,都是把全年分成大體相等的四個季節,每個季節三個月,太陽在黃道上運行90°。

還是西方具有氣候意義的四季劃分,都是天文上的劃分方法。這是因為,二分、二至和四立在天文上都有確切的含義,都是把全年分成大體相等的四個季節,每個季節三個月,太陽在黃道上運行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