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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檢察發佈」鳳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焱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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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焱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發佈時間:2017-10-24 14:39

2017年10月19日,鳳台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劉焱以涉嫌受賄罪向鳳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焱在擔任鳳台縣朱馬店鎮書記,鳳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職務期間從事了受賄行為,從事公務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230萬元,數額巨大,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

以上內容由鳳台縣人民檢察院提供

發佈回顧·由淮南市檢察院偵監處提供

2017年7月7日,鳳台縣人民檢察院對鳳台縣朱馬店鎮原黨委書記、鳳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劉焱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7年7月18日,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劉焱決定逮捕。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劉焱在擔任鳳台縣朱馬店鎮黨委書記和鳳台縣住建委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趙某某、王某某賄賂款數萬元,並為其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罪。

資料索引·由淮南檢察公眾號梳理

(劉焱 本公眾號資料圖)

劉焱,曾任鳳台縣朱馬店鎮黨委書記、鳳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

2008年8月,時任朱馬店鎮鎮長的的劉焱,曾經朱馬店鎮徐橋村違法用地情況一事,被鳳台縣委、縣政府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據公開資料顯示,此後,2010年至2015年,劉焱任鳳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