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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用我的錢買了房子,現在卻要過戶給弟弟,憑什麼,我不服!

前幾年,房價便宜,我媽勸我買房,我說好,然後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積蓄。

家裡就我和弟弟,我們相差10歲,我大學畢業後,找了一份還算體面的工作,但是那時候工資低,幹了幾年攢了6萬塊錢,

我媽告訴我現在買房吧,很便宜,以後肯定會漲價的。

那套房子20萬,我把錢給了我媽,然後告訴她讓她幫我辦理貸款,可是我媽回來的時候告訴我,房子買好了,他覺得家裡還有些存款,就都拿出來付了全款,當晚我挺感激我媽的,我媽說房產證收著了,

我也沒有想著去看一眼。

然後我一直住在那個房子裡,因為那時候沒有錢,裝修是自己一點一點攢的,傢俱什麼的也是發了工資後買,一個月添個大件兒,慢慢地,這個房子就什麼都全了。

我結婚的時候是在這個房子裡的,老婆是市里的,工作挺不錯的,

不久添了個兒子,小日子過得幸福美滿,我們兩個在市里貸款買了大點的房子,這個小房子就租出去了。

爸爸身體不太好,幾個月前因為病痛的折磨去世了。媽媽把我找來,拿出那個小房子的戶口本,戶口本上寫的是爸媽的名字,媽媽找我商量希望我放棄這個房子,她要把這個房子留給我弟弟。

聽到這裡我就不高興了,當初媽媽說把房子的錢全付清了,也沒有看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

現在就要把房子給弟弟,憑什麼啊?而媽媽的解釋就是弟弟現在還在村裡,結婚哪能沒房呀,而且弟弟也沒個正經工作什麼,將來連個房子都沒有,哪家姑娘願意嫁給他呀。

我不同意,我堅決不同意!

我現在的生活條件好,

那都是我掙來的,弟弟好吃懶做的,憑什麼要我把房子給他,而且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我媽並沒有告訴我這房子寫得他們二老的名字,而且裡面還有我的6萬塊錢,那可是我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再說了,房子裡的裝修還有傢俱電器全部都是我置辦的,為啥要我放棄房子?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上面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那房子應該也有我的一半啊。

我不知道我媽到底怎麼想的,

難道生活條件好的孩子就要放棄自己應得的東西嗎,就因為生活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