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用我的錢買了房子,現在卻要過戶給弟弟,憑什麼,我不服!
前幾年,房價便宜,我媽勸我買房,我說好,然後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積蓄。
家裡就我和弟弟,我們相差10歲,我大學畢業後,找了一份還算體面的工作,但是那時候工資低,幹了幾年攢了6萬塊錢,
那套房子20萬,我把錢給了我媽,然後告訴她讓她幫我辦理貸款,可是我媽回來的時候告訴我,房子買好了,他覺得家裡還有些存款,就都拿出來付了全款,當晚我挺感激我媽的,我媽說房產證收著了,
然後我一直住在那個房子裡,因為那時候沒有錢,裝修是自己一點一點攢的,傢俱什麼的也是發了工資後買,一個月添個大件兒,慢慢地,這個房子就什麼都全了。
我結婚的時候是在這個房子裡的,老婆是市里的,工作挺不錯的,
爸爸身體不太好,幾個月前因為病痛的折磨去世了。媽媽把我找來,拿出那個小房子的戶口本,戶口本上寫的是爸媽的名字,媽媽找我商量希望我放棄這個房子,她要把這個房子留給我弟弟。
聽到這裡我就不高興了,當初媽媽說把房子的錢全付清了,也沒有看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
我不同意,我堅決不同意!
我現在的生活條件好,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上面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那房子應該也有我的一半啊。
我不知道我媽到底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