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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自助餐的剩菜“扔垃圾筒”,是不是浪費?

洗碗女工、自助餐與交易費用華說

一位洗碗女工的遭遇,

不經意間演變成一個社會性的熱門話題,網上網下議論紛紜,爭議聲不斷。

當地的媒體報導說,47歲的李紅是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的一名洗碗工。3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和往常一樣,酒店自助餐廳的一些剩菜送到了她手上。她的任務,就是將這些食品“扔垃圾筒。”家境不寬裕的李紅捨不得。“每次倒東西,我會想,要是這些給兒子吃了,多好啊!”已經讀大三的兒子,正在長身體,

還很瘦。她以前也曾給兒子帶過吃的。這次,眼前的食物又讓她猶豫了。“反正天冷,還能放一陣子。”她拿來塑膠袋,把食物悄悄裝起來。“是客人吃剩的一些魚丸子,還有半盤子烤鴨,一塊瘦肉。”

儘管“其他工作人員多數都往家裡帶過”,儘管“以前也曾給兒子帶過”,但這一次,李紅的行為無意中被酒店發現了。她寫了檢查,又介紹了事情經過。原以為酒店會罰款了事,但最終的結果大出意料:她被開除了。

酒店的解釋,是她違反了《員工手冊》中某一條規定。她回去一查員工手冊,這條寫的是:不得蓄意破壞、偷竊、騙取或盜用客人、酒店或員工的財物。這一點,讓李紅接受不了:“那些東西是酒店扔掉不要的。再說誰沒拿過?為這個就把我開除了,我覺得太重。把還能吃的東西扔掉就對了嗎?”

這一並不複雜的事件其實是非分明。無論人們對李紅抱有怎樣的同情,她的行為,

無可置疑地錯了。“誰沒拿過?”與“能吃的東西扔掉就對了嗎?”的質問,是虛弱的,因為答非所問文不對題,並不能夠構成對自身行為的有力辯護與正當理由。做了4年的洗碗工,李紅心裡很清楚,按照酒店對自助餐食物管理的流程,凡覺客人吃過剩下,不宜再售的,一律退到後臺倒掉。遵守這種規定,是一個員工的基本義務。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酒店對違反《員工手冊》的職工作出處罰,
是理所當然的,並無可以譴責之處。倘若說有什麼“不幸”,只在於 “開除”的從重處罰,顯示著酒店已經覺察到員工將剩菜帶回家的現象已具普遍性,李紅不幸撞到了“槍口”上,成為震懾這種行為的犧牲品。

這一原本簡單明瞭的事情,何以會讓人們如此意見分歧?無他,因為這裡自有糾結之處。這一糾結的核心要害,是浪費。尚可食用的食品被白白地扔垃圾桶,顯然讓許多人在情感上難以接受。

在這個古老的國度,勤儉節約一直是人們推崇的美德。“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這樣的理念,是每一個孩子從小就被灌輸的。正是這個情感基礎,使得李紅“廢物利用”的行為,具有了某種正當性或者正義性,獲得了眾多的共鳴和支持。

是的,洗碗女工李紅的遭遇,之所以引發人們如此之多的議論,是因為人們從中看到了“浪費”。而作為一種常見的就餐方式,自助餐的“浪費”,是眾所周知的。可問題在於,同樣眾所周知的是,飯店酒家作為一個“經濟人”,無時不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它何以會選擇這種看似非常浪費的供餐方式?

這個問題,張五常教授在其《經濟解釋》中有著清楚而有力的解釋:

“吃自助餐要付一個固定的人頭價,然後自助,吃多吃少隨君便。這樣,顧客當然吃到最後一口的邊際用值為零,甚至有吃不完的棄於臺上。餐館提供自助餐的食品的邊際成本可不是零。邊際成本高於邊際用值是浪費,而所有前者高於後者的每口浪費加起來是總浪費了。

如果我們問,為什麼會有自助餐這種收費安排呢?答案顯然是減少了交易費用:量度顧客食量的費用,顧客點菜的麻煩,結帳時多了手續,等等,都是交易費用。原則上,餐館提供自助餐要基於交易費用的節省高於顧客大吃一通的浪費。我們也可以推斷,自助餐提供的食品不會是很珍貴或是成本很高的,因為珍貴食品的浪費會容易地超過交易費用的節省。同樣,我們可以理解某些自助餐提供珍貴食品時,餐館會加上限量的約束。”

結論是明顯的:“自助餐被視為浪費,無效率,只不過是因為我們漠視了交易費用。”

實際上,南京的那家五星級酒店給出的回答,與張教授的回答可謂異曲而同工。它並不認為自己存在著浪費。在回應所謂的食物浪費的質疑時,酒店稱,那是 “正常耗材”。換言之,這是必須支付的成本。

不錯,倘若我們考慮到所有的局限條件,不會存在“浪費”一說。所謂的“浪費”,只是我們遺漏了某一些局限條件,某一些交易費用罷了。這遺漏之源,大體而言,有兩種。一種是客觀的,即人們認知能力的局限;另一種卻是主觀的,故意為之,隱瞞、忽略甚至篡改,其背後,則是自身利益的考量。

2012-3-3

是因為人們從中看到了“浪費”。而作為一種常見的就餐方式,自助餐的“浪費”,是眾所周知的。可問題在於,同樣眾所周知的是,飯店酒家作為一個“經濟人”,無時不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它何以會選擇這種看似非常浪費的供餐方式?

這個問題,張五常教授在其《經濟解釋》中有著清楚而有力的解釋:

“吃自助餐要付一個固定的人頭價,然後自助,吃多吃少隨君便。這樣,顧客當然吃到最後一口的邊際用值為零,甚至有吃不完的棄於臺上。餐館提供自助餐的食品的邊際成本可不是零。邊際成本高於邊際用值是浪費,而所有前者高於後者的每口浪費加起來是總浪費了。

如果我們問,為什麼會有自助餐這種收費安排呢?答案顯然是減少了交易費用:量度顧客食量的費用,顧客點菜的麻煩,結帳時多了手續,等等,都是交易費用。原則上,餐館提供自助餐要基於交易費用的節省高於顧客大吃一通的浪費。我們也可以推斷,自助餐提供的食品不會是很珍貴或是成本很高的,因為珍貴食品的浪費會容易地超過交易費用的節省。同樣,我們可以理解某些自助餐提供珍貴食品時,餐館會加上限量的約束。”

結論是明顯的:“自助餐被視為浪費,無效率,只不過是因為我們漠視了交易費用。”

實際上,南京的那家五星級酒店給出的回答,與張教授的回答可謂異曲而同工。它並不認為自己存在著浪費。在回應所謂的食物浪費的質疑時,酒店稱,那是 “正常耗材”。換言之,這是必須支付的成本。

不錯,倘若我們考慮到所有的局限條件,不會存在“浪費”一說。所謂的“浪費”,只是我們遺漏了某一些局限條件,某一些交易費用罷了。這遺漏之源,大體而言,有兩種。一種是客觀的,即人們認知能力的局限;另一種卻是主觀的,故意為之,隱瞞、忽略甚至篡改,其背後,則是自身利益的考量。

2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