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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快遞市場 雙11臨近嚴禁企業跟風漲價

距離“雙11”已不到一個月,此前國家郵政局預測,今年“雙11”期間(11.11-11.16)全行業的快遞處理總量預計會超過10億件。10月10號,中通快遞在官網發表告客戶書,稱快遞業受運輸成本增加、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多種因素影響,

即日起調整快遞價格。隨後韻達在第二天也發佈了相似的漲價通知。在此後的半個月中,大眾一直關注著還會有哪家快遞公司跟風。

10月25日,北京市發改委印發《北京市快遞業價格行為規則》(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對企業快遞公開標示商品價格、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要求,並明確表示嚴禁快遞企業操縱、壟斷、哄抬快遞價格,

由區級價格主管部門和市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管轄快遞業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則從即日起實施,試行兩年。業內專家認為,此次規則的發佈有助於淨化快遞市場,使快遞價格走向合理範圍。

據悉,這是全國首個針對快遞行業的價格行為規則。

其中要求,快遞業需要做到明碼標價。除了在服務網點、網站等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碼標價,《規則》還要求,快遞人員上門服務時應當主動向消費者出示與其經營場所明碼標價內容一致的價目表或價目本等,以便消費者選擇、查詢。

另外,規則也明確了對於快遞行業價格違法的處罰責權問題。針對快遞業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原則上是由價格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區級價格主管部門來負責管轄,

而對於價格違法行為發生地難以確定的,將由快遞業經營企業住所地的區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管轄;快遞業價格壟斷行為,將由市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管轄。遇到快遞價格違法問題,消費者則可通過價格舉報電話12358來維權。

過往快遞企業在價格方面的惡性競爭較為明顯,規則明確指出,快遞業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應由經營企業依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等情況自主制定,通過市場公平競爭形成價格。快遞專家趙小敏分析稱,規則在一定程度上對快遞企業價格有監督規範的作用,此類檔後續將會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綜合自:北京商報、中國新聞網、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