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政策重大調整,承包期延長30年,這些土地將會被回收了
2017年農村土地政策變化很大,稱得上是消息頻出。最近一段時間,最重磅的土地消息莫過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將再延長30年。這就是說重新分配土地的時間拖後到了2058年。這一則消息對農民而言,
其實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延長,只能說明農村土地總的方針是穩定不變的。
目前農村土地確權還在開展中,加大了對農村土地的回收力度。在土地確權過程中,這些土地將會被收歸村集體所有,用於分給無地的農民。
1,耕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承包的耕地交回,承包方不交回的,予以回收。
2,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的,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3,違反承包協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
4,違反承包協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土地。
5,未獲得承包權,私自佔用的土地。
6,未經相關許可,私自開墾的土地。
7,棄耕或拋荒超過兩年的土地。
8,承包方家庭人員全部消亡的土地。
(圖片僅供參考,與正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