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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這1210人因涉毒駕照被註銷,想開車三年後再看

圖文無關

長江日報融媒體10月26日訊10月26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交管局獲悉,

今年二三季度有1210名涉毒駕駛人的駕駛證被註銷。

為嚴厲打擊“毒駕”違法,武漢公安交管部門注重源頭管控,對全市吸毒人員資訊及駕駛人資訊進行定期比對,並及時對吸毒成癮未解除人員的駕駛證進行註銷,杜絕“毒駕”隱患。

經大資料比對,今年二、三季度,全市共有1210名涉毒駕駛人因吸毒成癮未戒除、或者吸毒、注射毒☆禁☆品後駕駛機動車,符合註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交管部門表示:即日起這1210名駕駛人將不能繼續駕駛機動車;同時,需即日起30天內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註銷業務,否則,公安交管部門將強制註銷。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駕駛證被註銷後,如繼續駕車上路屬於無證駕駛,被執勤民警查處後將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可以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另外,車管所在受理駕照申領等業務時,將嚴格審查比對已登記的吸毒人員資訊,

對申請人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的,依法不予受理申請。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禁☆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和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機動車駕駛人,車管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而駕駛人因涉毒被註銷駕駛證後,三年內沒有吸食、注射毒☆禁☆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已滿三年的,

可以重新申請駕駛證。

【編輯: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