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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裡人能有幾套房,可農村人卻得遵守“一戶一宅”!公平嗎?

今年可以說是“宅基地確權年”了,各地的確權登記工作都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而在此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很多的問題,讓確權的工作遇到不少麻煩。

就比如說,土地確權後農村朋友只能“一戶一宅”!這個問題就讓不少的農村朋友也是不解,

也對土地確權產生抵觸的心裡,更有甚者還拒絕確權登記。

出現這種情況,小編表示也是能夠理解的,畢竟房子、土地對農民朋友來說是“根之所在”啊!

再有,農村一般兄弟姐妹比較多,遇上分家什麼的“一戶一宅”該怎麼分呢?不少人反映,

為什麼城裡人能有幾套房,可農村人卻只能“一戶一宅”這麼做對農民公平嗎?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小編也有想過,但是國家之所以會實行這種方案,必定是考慮過它所帶來的問題和後果的。對於不理解的朋友,下面就講講這麼做的幾點原因吧!

為啥城裡人可以擁有幾套房呢?

1、在城裡買房,房屋的產權是有年限的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當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是歸國家所有,而土地上的建築物還是歸業主所有的。

所以,當土地期滿後收回,並且地上建築物面臨著拆除的時候,

國家會對建築物和其他一些情況進行一定的金額補償;還有一種是進行產權的置換,也就是另給一套房,根據拆除和置換的地價進行補貼或者是收取。

2、城裡土地所有權是歸屬於國家的,而農村的土地是歸集體所有的

城裡建房買房是交了一定的土地出讓金,而農村土地則是象徵性的收取少量甚至不收宅基地費用的。

而且現在雖然農村土地可以進行流轉,

但宅基地還是在農民和集體所有,只能是在集體成員內進行轉讓,城鎮居民是不能進行買賣的。

3、農村的宅基地對農戶來說,是可以無償使用和無限使用的;

可城裡的房子是有年限的,這麼想來,是不是感覺在農村擁有宅基地是件很棒的事情呢!

那麼,為什麼要在農村實行“一戶一宅”?

國家之所以這樣做是有以下幾點考慮的:

1、創建新農村,改變原有的“髒、亂、差”的面貌。

以前,在農村建房沒有什麼規定,都是想怎麼建就怎麼建,想建哪兒就建哪兒。這樣就造成了不美觀、不方便的情況,而且還常出現因為建房的矛盾,鄰里破口大駡、大打出手的情況。

2、對於之前沒有宅基地的新生代農民也可以分到宅基地。

如果允許出現一戶多宅,那麼新生代農民去哪裡分到屬於自己的宅基地呢?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會一直都有的。

3、進城農民可獲得優惠政策。

對於已經進城買房的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能獲得更多優惠政策,包括退出後的補償以及低息貸款等,不用再擔心宅基地荒廢的問題。

而且農村村民退出多餘合法確權的宅基地的,按照當地現行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應付農民個人部分的80%予以補助;使用人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是退出合法確權的宅基地的,按照當地現行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應付農民個人部分的60%予以補助。

看到這裡是不是對“一戶一宅”的實行有所瞭解了?這麼做肯定不是說讓農民吃虧的,而且對未來農民、農村、農業的發展還是大有好處的!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和新農村的建設發展,農村將來的發展會越來越好。因此,還未進行確權的朋友們一定要配合好工作人員的工作,儘快的做好確權!

那麼新生代農民去哪裡分到屬於自己的宅基地呢?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會一直都有的。

3、進城農民可獲得優惠政策。

對於已經進城買房的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能獲得更多優惠政策,包括退出後的補償以及低息貸款等,不用再擔心宅基地荒廢的問題。

而且農村村民退出多餘合法確權的宅基地的,按照當地現行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應付農民個人部分的80%予以補助;使用人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是退出合法確權的宅基地的,按照當地現行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應付農民個人部分的60%予以補助。

看到這裡是不是對“一戶一宅”的實行有所瞭解了?這麼做肯定不是說讓農民吃虧的,而且對未來農民、農村、農業的發展還是大有好處的!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和新農村的建設發展,農村將來的發展會越來越好。因此,還未進行確權的朋友們一定要配合好工作人員的工作,儘快的做好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