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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校園欺淩”法律知識競賽活動進校園

平安南寧網訊10月24日下午,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南寧市教育局在南寧市三中初中部青秀校區舉辦主題為“預防校園欺淩”的法律知識競賽活動。

“小Y今年15歲,上周偷了同學一部2000元的手機,這周又持刀搶了路人的20元錢,請問小Y構成什麼犯罪?應該受到什麼處罰?”“構成盜竊罪和搶劫罪,要受到刑事處罰。具體來說是……”主持人話音剛落,一名選手便按下搶答器並作答。

“這道題有‘坑’,這名選手的回答不完全正確哦。回答這道題,首先請大家注意小Y的年齡,

15歲,屬於第二檔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所以他盜竊手機的行為還不構成盜竊罪。那麼持刀搶錢的行為呢?是的,構成搶劫罪,刑法規定搶劫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那麼他偷手機的行為就可以不了了之嗎?不是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不代表不承擔任何責任,公安機關可以對他進行罰款、警告或者拘留的行政處罰。”南寧市中院未審庭法官的點評引發在場同學的思考。

此次競賽活動共有4支隊伍參賽,分為必答題、搶答題、風險題和表演題4個環節,內容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同日,南寧市中院發佈了11起校園欺淩典型案例。南寧市中院領導向參加活動的學生代表贈送了該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編印的《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校園欺淩典型案例》,

圖文並茂且具有法治教育意義的小冊子得到師生們的一致好評。

一直以來,南寧市中院在履行依法裁判、懲治犯罪的職能之外,十分重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為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預防校園欺淩行為的發生,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護意識,

南寧市中院與南寧市教育局聯合舉辦“預防校園欺淩”法律知識競賽活動。該競賽活動將在南寧市各中小學校全面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