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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一社區多輛車被“毀容”,原因終被查明……

近日,芝罘公安偵辦了一起發生在鄰里之間的刑事案件。可沒想到案件中的當事人竟然是這個歲數,唉!

大白天,車輛被劃!

10月12日18時許,煙臺芝罘公安陸續接到報警,稱停放在鳳凰台某社區的四輛汽車被人劃傷。

▲車體劃痕

接到報案,煙臺芝罘區鳳凰台派出所民警與受害人趕赴案發現場發現,大白天,四輛停放在社區門口附近的車竟全部被劃!

但經民警瞭解受損車主與社區居民之間均未發生矛盾糾葛,懷疑是有人故意損毀!

什麼仇什麼怨?無端端的車被劃!

難不成是誰家熊孩子的惡作劇?

“劃車狂魔”竟是....

然而調取監控卻讓人大吃一驚……

監控顯示上午11時許,一個60歲左右的遛狗人經過社區門口,從兜裡掏出“金屬塊”,先是劃向一輛藍色車,隨後是紫色轎車、白色轎車、銀色麵包車。

▼監控截圖

下午17時許,此人再次出現,此時停放在門口的紫色、銀色小車再次被劃。

後經民警排查走訪,確定了作案人,竟是居住本社區的王某(芝罘區人、現年66歲),目前王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而劃車原因竟是對停放車輛擋道,看著心裡不舒服。

四輛被劃汽車損失達1.8萬元~

再怎麼樣也不能這麼幹,這下舒服了?

(心疼那幾輛被毀容的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

情節嚴重的;

小編在這裡提醒各位

都是煙臺人,同一屋簷下

有什麼不能好好調解,非要干犯法的事兒

衝動是魔鬼!

同時也提醒開車一族:

停車時一定要停在規範合理的位置

方便自己的同時,也要考慮別人!

你們說呢?

文章圖片內容來源煙臺公安,如有問題請聯繫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