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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個婚多了幾百萬的債,你還離麼?(一)

好友小花跟她炒股失敗的老公離婚了,據說離婚後還需要共同承擔她老公好幾百萬的外債。因為小花不幸遭遇,最近這幾天,在我們由高中閨蜜組成的偉大的已婚婦女群裡,

新婚姻法的合理性變成了我們討論的重要話題。

也曾記得這活久見的新婚姻法,曾一度在網上引起熱議,除了對婚前財產的歸屬問題的討論之外,引起爭論的主要是婚姻法的第二十四條,法條裡說:“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什麼意思,就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現在出了這條法律之後,明確地告訴你,你飛不成了。

網友炸了,特別是女性網友,她們覺得這條法律太坑爹了,這不是為渣男量身定做的嗎,多少男的因為創業失敗或者嗜賭成性欠下高額債款,現在你要老娘跟他一起還?

當然,這條法律確實存在些許漏洞,比如最好再加上“欠條需要雙方共同簽字才能生效”這樣的條款。

因為如果另一半瞞著你神不知鬼不覺借了一百萬,你什麼都沒享受到就要平白替他分擔一半,著實委屈。這個漏洞也會被感情騙子加以利用,畢竟結個婚可以賺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還挺吸引人。

但確實沒必要廢除這條法律,這條法律並沒有偏袒婚姻中任何一方。

我媽年輕時候有一個閨蜜,從照片上來看,毫不誇張地說,她比我媽美了十個劉曉慶。

上門說親的踏破了門檻,她也一個都看不上。她不但是個美女,還是個活得很精明的美女,如果擱現在就是那種很有心計一心想嫁入豪門的心機女二。

她拒絕了許多真心愛她臉蛋的窮小子,選擇了覺得娶她很有面子的富二代。據說彩禮是市中心的兩套房,加上三萬塊現金。

你還別看不起三萬塊錢,三十年前工薪階層一個月工資也就幾百塊錢塊錢。三萬塊對於普通工人來說是將近十年的工資了。

嫁一個人,可以少奮鬥十年,我媽閨蜜活得多明白啊。

後來他們離婚了,沒有狗血的小三小四,只是男的嗜賭成性,把家產都敗光了。輸掉第一套房子的時候,她還不死心,覺得老公只是一時貪玩,反正家裡還有好多套房子。

也許是富二代一生都過得太安逸了,

從來沒見過這麼刺激的遊戲。臥槽還可以一晚上輸掉這麼多錢,真的好刺激好好玩啊。

最後我媽閨蜜自然跟他離婚,離婚後三天兩頭來我家哭訴她不幸的一生,說嫁了個人渣,啥福氣都沒享到不說,下輩子還要幫那個畜生還債。

聽著可真夠尷尬的,好像一夜間忘了她奢華的前半生。

為啥我這麼反感網上跳腳的這群人呢?因為這群喊著“離婚後憑啥讓我共同承擔負債”的和那群婚前叫囂著“你不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就是不愛我”的,往往是同一批人。

一心只想保全自己的利益,但不願承擔任何的風險,你就算跟馬雲做生意也沒這麼好的事兒。

(作者:小百搭他娘)

本文來源能能錢包APP,轉載請標明出處,歡迎轉發分享。

為啥我這麼反感網上跳腳的這群人呢?因為這群喊著“離婚後憑啥讓我共同承擔負債”的和那群婚前叫囂著“你不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就是不愛我”的,往往是同一批人。

一心只想保全自己的利益,但不願承擔任何的風險,你就算跟馬雲做生意也沒這麼好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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