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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委宣傳部擬從全市範圍內選調10名工作人員,具體要求是……

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關於選調部分機關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宣傳部,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市委宣傳部機關幹部隊伍整體結構,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擬從全市範圍內選調部分工作人員到市委宣傳部機關工作。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網路配圖)

一、指導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3.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則;

4.堅持事業為上、好中選優的原則;

5.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名額

本次共選調工作人員10名,其中公務員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2名,全額事業人員4名。

三、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能吃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公道正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2.本科以上學歷,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

3.長治市市直及各縣(市、區)、鄉鎮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幹部,其中報考公務員(參公人員)崗位人員須已進行登記備案,報考事業崗位人員須為在編在崗的全額財政開支的事業人員或公務員(參公人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扎實的寫作水準和深厚的理論功底,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在公文寫作、理論研究、文藝創作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特殊人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國家級主要媒體發表過文章;第一學歷為研究生以上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優先選用。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優先,中共黨員優先。

6.與市委宣傳部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人員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驟

1.自願報名。報名不限名額,符合條件人員自願填寫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署同意報考意見並加蓋公章。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1月20日,未能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登記表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資格初審。報考人所在單位要對其個人基本資訊和檔案資訊真實性進行資格初審,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個人檔案以及報考資格要求有關的證明。初審合格後,認真填寫《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審核後加蓋所在單位印章,於11月 20日前將紙質版一式三份連同電子版一併報市委宣傳部幹部科。

3.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準、文稿寫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選調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不低於1:3,若低於1:3,按比例減少選調人數。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4.資格複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選調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人數未達1:2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時,選調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及影本;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市委宣傳部還要對選調人員的幹部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因證件不全、檔案主要資訊不實或有疑問及其他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情形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選調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選調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複審產生的人員缺額,不再進行遞補。此後各環節均不遞補。

5.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組織輔導培訓班。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四捨五入保留後兩位小數。

6.組織考察。本次選調採取差額考察的方式進行,市委宣傳部部務會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單位評價考察人選,所有崗位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市委宣傳部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選派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與領導班子成員、本科室同志談話瞭解人選表現情況,參照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工作業績等情況,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選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綜合素質和廉潔自律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選調資格:發現選調過程中有打招呼、寫條子、請客送禮等行為的;發現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發現在選調工作開始後變動職務的;發現有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發現個人真實資訊或檔案資訊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發現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其他違反規定的。

7.組織體檢。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市委宣傳部指定具備公務員錄用體檢資質的專業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以醫院出具的診斷結果為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複檢。對不按照規定要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8.研究決定。組織召開市委宣傳部部務會議,聽取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關於推薦、考試、考察情況的彙報,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試用人選,並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9.試用調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市委宣傳部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調入資格。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張維斌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曉裡,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上党地方文化研究發展中心主任張越德,駐部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明生,調研員範文科,市文明辦副主任郭衛平,副調研員李樹進,副調研員王仙斌,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主任王士恩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幹部科,具體負責選調事宜。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選調工作的全程監督,本次選調工作未盡事宜及其他有關事項由部務會研究決定。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本次部機關選調工作,在部務會領導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每個環節都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各縣(市、區)委宣傳部和市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要責成專人負責,細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推進。

二要實事求是,從嚴標準。選調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從嚴把握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印證依據。特別是考察要突出對參加選調人員的組織協調能力、文稿寫作水準以及相關業務素質的考察瞭解,確保選調人選品質。

三要公道正派,嚴肅紀律。選調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全程留痕、從嚴履責。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加強溝通交流,對於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或難以把握的情況,要及時向市委宣傳部選調工作領導組請示報告。

連絡人:韓璐 聯繫電話:2192434

詳細內容及《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登陸長治新聞網下載://www.changzhinews.com/jrtt/2017-11-04/40642.html

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

2017年11月2日

審核後加蓋所在單位印章,於11月 20日前將紙質版一式三份連同電子版一併報市委宣傳部幹部科。

3.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準、文稿寫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選調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不低於1:3,若低於1:3,按比例減少選調人數。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4.資格複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選調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人數未達1:2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時,選調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及影本;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市委宣傳部還要對選調人員的幹部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因證件不全、檔案主要資訊不實或有疑問及其他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情形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選調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選調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複審產生的人員缺額,不再進行遞補。此後各環節均不遞補。

5.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組織輔導培訓班。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四捨五入保留後兩位小數。

6.組織考察。本次選調採取差額考察的方式進行,市委宣傳部部務會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單位評價考察人選,所有崗位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市委宣傳部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選派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與領導班子成員、本科室同志談話瞭解人選表現情況,參照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工作業績等情況,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選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綜合素質和廉潔自律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選調資格:發現選調過程中有打招呼、寫條子、請客送禮等行為的;發現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發現在選調工作開始後變動職務的;發現有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發現個人真實資訊或檔案資訊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發現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其他違反規定的。

7.組織體檢。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市委宣傳部指定具備公務員錄用體檢資質的專業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以醫院出具的診斷結果為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複檢。對不按照規定要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8.研究決定。組織召開市委宣傳部部務會議,聽取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關於推薦、考試、考察情況的彙報,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試用人選,並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9.試用調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市委宣傳部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調入資格。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張維斌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曉裡,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上党地方文化研究發展中心主任張越德,駐部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明生,調研員範文科,市文明辦副主任郭衛平,副調研員李樹進,副調研員王仙斌,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主任王士恩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幹部科,具體負責選調事宜。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選調工作的全程監督,本次選調工作未盡事宜及其他有關事項由部務會研究決定。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本次部機關選調工作,在部務會領導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每個環節都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各縣(市、區)委宣傳部和市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要責成專人負責,細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推進。

二要實事求是,從嚴標準。選調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從嚴把握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印證依據。特別是考察要突出對參加選調人員的組織協調能力、文稿寫作水準以及相關業務素質的考察瞭解,確保選調人選品質。

三要公道正派,嚴肅紀律。選調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全程留痕、從嚴履責。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加強溝通交流,對於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或難以把握的情況,要及時向市委宣傳部選調工作領導組請示報告。

連絡人:韓璐 聯繫電話:2192434

詳細內容及《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登陸長治新聞網下載://www.changzhinews.com/jrtt/2017-11-04/40642.html

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