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假學歷”的案件緣由
只有小學文憑,卻先後通過應聘進入全國多家大型公司上班,還擔任總經理等重要職務。結果,公司發現“查無此人”。
昨天上午,這位冒牌的“總經理”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
被告任某是山東省臨沂市人,今年47歲,平常沒有正當職業。由於只有小學文憑,任某遲遲找不到工作,後來他就想到了偽造身份和學歷這一招。2015年,他找到了一位自稱能偽造相關證件的人,並得到了偽造的北京市戶口的居民身份證、北京市戶口的居民戶口名簿、清華大學工商管理MBA碩士畢業證書各兩份,
同年11月,杭州蕭山的一家大型企業急於招聘物流部門總經理一職,通過獵頭公司推薦的“高級人才”,找到了任某。憑藉著偽造的身份和學歷,他成功入職,
2016年4月,任某被抓獲,當時他正就職于廣東省龍崗區某工業原料公司,之後被取保候審。誰知,在取保受審期間,
在法庭上,任某承認自己通過偽造的身份資訊和學歷,在多家公司入職。雖然每家公司待的時間都不長,但到手的報酬卻不少。僅在蕭山這家企業工作的10多天裡,就拿到了4.7萬元工資。但他多次情緒激動地否認了公訴人提出的被告有偽造材料原件這一指控。任某辯解:我確實沒有拿到過原件,
在證據提交階段,公訴人剛指出,任某在審查階段曾說過自己同是西安交通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的本科畢業生,就被打斷。任某語氣急切地說自己參加過西安交通大學的自考。法官問:考過了嗎?任某回答:沒有,但相關資料我都學習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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