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關於省委第二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截至2017年10月30日16時,省委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涉及渭南市環境信訪件342件,現將第17批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調查核實情況涉及區縣及部門是否屬實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序號備註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潼關縣代字營鎮下汾井村南村口有一家散亂汙燒磚廠,無任何手續,有刺鼻氣味,粉塵污染嚴重。

1、基本情況:投訴反映的代字營鎮下汾井燒磚廠為下汾井建材廠。始建於2006年左右,占地約20余畝,原為下汾井村廢棄村寨,

由原下汾井村委會引資建設,目的是通過磚廠取土,平整土地,還地於民。該廠於2006年5月23日辦理了營業執照,有效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於2006年8月辦理了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09年8月,之後未延續營業執照和採礦許可證,沒有環評等證照手續。根據2017年2月14日渭南市國土局、住建局《渭南市粘土磚廠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精神,該磚廠屬於擬設(保留)磚廠。 2017年2月至7月國土局在摸排巡查時發現該廠均處於停產狀態。
2017年8月10日,因該建材廠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有擅自在村裡取土制磚的行為,潼關縣國土局向該廠下達《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自下達執法文書後,巡查中未發現該廠有違法取土制磚的行為;2017年9月26日環保局執法人員接群眾投訴“上汾井建材廠生產”後,立即趕赴現場檢查,發現該廠未生產,也未發現廠內及周邊有刺鼻氣味和粉塵污染現象。
縣環保局於2017年10月12日給該廠下達《責令停止非法排汙決定書》,責令該廠環保手續未完善前不得擅自排汙。

1、處理處罰情況:一是由縣國土局對該廠進行監管,防止非法生產,並督促其儘快升級改造;二是由環保局對該廠環境污染進行監測檢查;三是如果該廠2017年底前未完成升級改造,由縣國土局報請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該磚廠進行徹底取締,並完成土地複墾。

2、責任追究情況:縣紀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潼關縣國土資源局、礦產局分管副局長廖劍波進行約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代字營鎮政府分管領導武裝部長郭登虎進行約談;責成國土局紀檢組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礦資執法大隊幹部車長青進行約談;責成代字營鎮紀委對負有巡查責任的鎮安環辦幹部劉侃喜進行約談。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潼關縣太要鎮太峪村南村口有一家散亂汙燒磚廠,

無任何手續,有刺鼻氣味,粉塵污染嚴重。

1、處理處罰情況:一是由縣國土局對太要三隊磚廠進行監管,防止非法生產,並督促其儘快自行拆除,由環保局太要三隊磚廠進行環境污染監測檢查。若2017年底前未自行拆除,由縣國土局報請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該磚廠進行徹底取締,並完成土地複墾。

2、責任追究情況:

縣紀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潼關縣國土資源局、礦產局分管副局長廖劍波;負有領導責任的太要鎮政府分管副鎮長趙鵬進行約談。責成國土局紀檢組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礦資執法大隊幹部車長青進行約談;責成太要鎮紀委對負有巡查責任的鎮城鄉建設管理中心幹部王剛鋒進行約談。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潼關縣代字營鎮東地村9組村北溝地裡全是生活垃圾,臭味污染嚴重,影響周圍村民正常生活。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代字營鎮政府已對該處垃圾進行了清理和填埋;二是要求代字營社區加強對垃圾點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三是加強對村民的宣傳教育,引導村民將垃圾規範傾倒到溝內,不要遺撒在溝邊。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合陽縣城關街道辦九龍公園露天足球場東側道路邊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羊糞便等臭味污染嚴重,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處理處罰情況:一是由城關街道辦北街村五組對垃圾舉報點進行整治;二是責令北街村加強監管,健全環境衛生長效機制。 目前已清理垃圾100余方,剩餘垃圾限11月6日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孟家村馬家溝(殯儀館往南)有一垃圾場,每天早上空氣難聞。群眾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要求對臭味進行處理。(2人重複投訴,重複受理編號94號)。

1、處理處罰情況:一是區環衛局加大黃土覆蓋作業進度,減少垃圾裸☆禁☆露面,防止垃圾氣味向外散發;二是已購置防滲膜對積液面進行覆膜隔離處理,嚴格實行雨汙分流,防止滲瀝液氣味向空氣中傳播;三是為解決氣體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經過招商引資,由暢銀有限公司投資2530萬元建設的垃圾場填埋氣發電廠於2016年1月投入運營,每日抽取填埋氣13000方,發電2000度,既解決垃圾填埋氣對環境的影響,又變廢為寶,產生經濟效益。 2、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目前已對裸☆禁☆露垃圾面覆蓋黃土1950平方米;二是購置的11050平方米防滲膜正在加班鋪設當中,現已鋪設完成4550平方米;三是針對近期馬家溝垃圾填埋場滲瀝液氣味向空氣中傳播的現象,垃圾場填埋氣發電廠將全負荷運轉,最大限度的減少滲瀝液氣體向周邊的外溢。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解放路與朝陽路十字南側神火賓館宴會廳,每天早上7時開始使用高音喇叭進行醫藥宣傳,噪音嚴重擾民。

處理處罰情況:綜合執法局對該店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告知其承接的醫藥活動產生的噪音擾民行為已經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現場對其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並依法給予500元的罰款處理,要求在今後的活動中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該店負責人承諾在今後經營中將嚴格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擾民現象。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蒲城縣北環路德鑫路橋有限公司(拌合廠)內施工,石子、大型機器24小時生產,其噪音、揚塵污染嚴重。

經調查核實:2017年10月21日,蒲城縣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檢查時發現有運輸車輛在廠區內拉運砂石,院內堆放有部分砂石未全部覆蓋,縣城市管理局立即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對廠區內剩餘部分砂石物料進行覆蓋並全部清運,同時要求該公司在清運砂石物料時必須及時灑水降塵,車輛加蓋篷布,減少沿路抛灑和二次揚塵產生。縣城市管理局已安排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清理拉運過程和場地清除工作進行持續監督。目前,該公司正在對院內的砂石物料進行清運中。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華州區大明鎮薛馬村生活垃圾無人清理,臭味污染嚴重,影響周圍村民正常生活。

1、處理處罰情況:鎮政府對該村主任雷鐵雲提出嚴肅批評,要求立即整改。一是做好群眾宣傳教育工作,加大轄區秸稈禁燒、晾曬等工作力度,戶前“三堆”整治規範;二是完善村級保潔員管理考核機制,及時更換履職不到位保潔員;三是實施4處垃圾填埋點治理工作,確保周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2、整改落實情況:當日下午5:30,薛馬村立即召開村三委班子會,村主任雷鐵雲在會上作出了深刻檢討,研究了保潔員管理、垃圾填埋點重新劃分等具體事宜,會議決定更換3組的保潔員,同時對距離群眾居住地較近的垃圾點進行重新劃定。下午6∶00,薛馬村組織挖機1台、三輪車2輛、人力12人,對4處垃圾點、村巷道衛生進行了全面整治。截至目前,該村4處垃圾點已全部覆土、村巷道“三堆”整治規範。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樂天大街與倉程路十字西北角永固商混廠,白天不生產,每天晚上11∶00至次日6∶00點持續生產,揚塵雜訊污染特別嚴重,已持續七八年,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處理處罰情況:綜合執法局雙王大隊執法人員提醒該混凝土攪拌站負責人,要求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運行。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潼關縣興隆街中醫醫院後側該醫院家屬院一個多月沒有垃圾車來清運垃圾,造成臭味污染。

1、處理處罰情況:由城關街道辦督促並監督保潔公司,堅持定期對中醫醫院家屬區的垃圾進行清運。

2、整改落實情況:目前已與城關街道辦溝通協調,在衛生區域劃分未明確之前,堅持對中醫醫院家屬區的垃圾進行清運,為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經調查核實:2017年10月31日,縣紀委、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環保局、國土局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查核實。

責成國土局紀檢組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礦資執法大隊幹部車長青進行約談;責成太要鎮紀委對負有巡查責任的鎮城鄉建設管理中心幹部王剛鋒進行約談。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潼關縣代字營鎮東地村9組村北溝地裡全是生活垃圾,臭味污染嚴重,影響周圍村民正常生活。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代字營鎮政府已對該處垃圾進行了清理和填埋;二是要求代字營社區加強對垃圾點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三是加強對村民的宣傳教育,引導村民將垃圾規範傾倒到溝內,不要遺撒在溝邊。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合陽縣城關街道辦九龍公園露天足球場東側道路邊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羊糞便等臭味污染嚴重,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處理處罰情況:一是由城關街道辦北街村五組對垃圾舉報點進行整治;二是責令北街村加強監管,健全環境衛生長效機制。 目前已清理垃圾100余方,剩餘垃圾限11月6日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孟家村馬家溝(殯儀館往南)有一垃圾場,每天早上空氣難聞。群眾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要求對臭味進行處理。(2人重複投訴,重複受理編號94號)。

1、處理處罰情況:一是區環衛局加大黃土覆蓋作業進度,減少垃圾裸☆禁☆露面,防止垃圾氣味向外散發;二是已購置防滲膜對積液面進行覆膜隔離處理,嚴格實行雨汙分流,防止滲瀝液氣味向空氣中傳播;三是為解決氣體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經過招商引資,由暢銀有限公司投資2530萬元建設的垃圾場填埋氣發電廠於2016年1月投入運營,每日抽取填埋氣13000方,發電2000度,既解決垃圾填埋氣對環境的影響,又變廢為寶,產生經濟效益。 2、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目前已對裸☆禁☆露垃圾面覆蓋黃土1950平方米;二是購置的11050平方米防滲膜正在加班鋪設當中,現已鋪設完成4550平方米;三是針對近期馬家溝垃圾填埋場滲瀝液氣味向空氣中傳播的現象,垃圾場填埋氣發電廠將全負荷運轉,最大限度的減少滲瀝液氣體向周邊的外溢。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解放路與朝陽路十字南側神火賓館宴會廳,每天早上7時開始使用高音喇叭進行醫藥宣傳,噪音嚴重擾民。

處理處罰情況:綜合執法局對該店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告知其承接的醫藥活動產生的噪音擾民行為已經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現場對其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並依法給予500元的罰款處理,要求在今後的活動中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該店負責人承諾在今後經營中將嚴格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擾民現象。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蒲城縣北環路德鑫路橋有限公司(拌合廠)內施工,石子、大型機器24小時生產,其噪音、揚塵污染嚴重。

經調查核實:2017年10月21日,蒲城縣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檢查時發現有運輸車輛在廠區內拉運砂石,院內堆放有部分砂石未全部覆蓋,縣城市管理局立即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對廠區內剩餘部分砂石物料進行覆蓋並全部清運,同時要求該公司在清運砂石物料時必須及時灑水降塵,車輛加蓋篷布,減少沿路抛灑和二次揚塵產生。縣城市管理局已安排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清理拉運過程和場地清除工作進行持續監督。目前,該公司正在對院內的砂石物料進行清運中。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華州區大明鎮薛馬村生活垃圾無人清理,臭味污染嚴重,影響周圍村民正常生活。

1、處理處罰情況:鎮政府對該村主任雷鐵雲提出嚴肅批評,要求立即整改。一是做好群眾宣傳教育工作,加大轄區秸稈禁燒、晾曬等工作力度,戶前“三堆”整治規範;二是完善村級保潔員管理考核機制,及時更換履職不到位保潔員;三是實施4處垃圾填埋點治理工作,確保周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2、整改落實情況:當日下午5:30,薛馬村立即召開村三委班子會,村主任雷鐵雲在會上作出了深刻檢討,研究了保潔員管理、垃圾填埋點重新劃分等具體事宜,會議決定更換3組的保潔員,同時對距離群眾居住地較近的垃圾點進行重新劃定。下午6∶00,薛馬村組織挖機1台、三輪車2輛、人力12人,對4處垃圾點、村巷道衛生進行了全面整治。截至目前,該村4處垃圾點已全部覆土、村巷道“三堆”整治規範。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樂天大街與倉程路十字西北角永固商混廠,白天不生產,每天晚上11∶00至次日6∶00點持續生產,揚塵雜訊污染特別嚴重,已持續七八年,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處理處罰情況:綜合執法局雙王大隊執法人員提醒該混凝土攪拌站負責人,要求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運行。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潼關縣興隆街中醫醫院後側該醫院家屬院一個多月沒有垃圾車來清運垃圾,造成臭味污染。

1、處理處罰情況:由城關街道辦督促並監督保潔公司,堅持定期對中醫醫院家屬區的垃圾進行清運。

2、整改落實情況:目前已與城關街道辦溝通協調,在衛生區域劃分未明確之前,堅持對中醫醫院家屬區的垃圾進行清運,為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經調查核實:2017年10月31日,縣紀委、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環保局、國土局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