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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法案|甯晉警方簡易房內搗毀一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窩點

11月3日,伴隨著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與其兒子王某某的到案,至此甯晉縣四芝蘭鎮簡易房內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16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

圖片為網路配圖

10月15日,甯晉縣公安局經縝密偵查,快速出擊,成功打掉一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窩點,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4人,收繳各類器具100餘盒。

10月15日,甯晉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偵查員獲得線索稱,在甯晉縣四芝蘭鎮一處簡易房內有人組織賣淫。得知該情報後,辦案民警兵分兩路火速趕赴四芝蘭鎮該簡易房周圍進行布控偵查,

並在四芝蘭派出所民警的大力配合下,現場抓獲陳某、王某等3名賣淫協助組織者和劉某某、褚某某、李某等4名賣淫☆禁☆女;現場查獲各類器具100餘盒。

經審訊,違法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陳某某等3人對其協助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供出組織賣淫的老闆王某。經進一步工作,11月3日淩晨6時左右將王某和其兒子王某某成功抓獲,

並抓獲嫖客7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陳某某等5人已被甯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劉某某、褚某某、李某等11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連結】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計程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答》

1.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罪是一個選擇性罪名、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這三種行為,不論是同時實施還是只實施其中一種行為,均構成本罪.如:介紹他人賣淫的,定介紹他人賣淫罪;並有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三種行為的,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不實行數罪並罰.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2.“情節嚴重”一般指以下幾種情形:

(一)多次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多次”指三次以上,含本數)

(二)引誘、容留、介紹多人賣淫的;(“多人”指三人以上,含本數)

(三)引誘、容留、介紹明知是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的;

(四)容留、介紹不滿十四歲的幼☆禁☆女賣淫的;

(五)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