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稀哲因掌摑對手被足協禁賽12場+罰款6萬元
北京時間11月3日,足協公佈了對張稀哲的處罰決定,因為毆打對手,張稀哲被禁賽12場。
【同期其他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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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25日進行的中超第27輪補賽中,
當時比賽進行到第84分鐘,張稀哲後場左側邊線處與陳雷發生糾纏,
中國足協在今天下發《關於對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球員張稀哲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中國足協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六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做出張稀哲禁賽12場,罰款6萬元的處罰。這12場停賽包括:2017中超2場、2018中國足協舉辦的聯賽的比賽10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