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張稀哲因掌摑對手被足協禁賽12場+罰款6萬元

北京時間11月3日,足協公佈了對張稀哲的處罰決定,因為毆打對手,張稀哲被禁賽12場。

【同期其他罰單】

足協開14張罰單:永昌小將辱駡+拳擊對手禁賽1年 徐亮停賽6場

在10月25日進行的中超第27輪補賽中,

國安主場1-0小勝力帆,張稀哲創造點球並罰中點球,這也是全場比賽唯一進球。當比賽進行到最後階段,張稀哲擊打對方球員陳雷被紅牌罰下,張稀哲瞬間從英雄變為了魔鬼。

當時比賽進行到第84分鐘,張稀哲後場左側邊線處與陳雷發生糾纏,

張稀哲準備發界外球,陳雷用手推張稀哲面部,張稀哲隨後用手還擊擊打陳雷頭部。德國籍主裁判艾特肯直接將張稀哲紅牌罰下,陳雷累計2張黃牌被紅牌罰下,雙方10打10。

中國足協在今天下發《關於對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球員張稀哲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在公告中足協表示:根據裁判組、比賽監督的報告,視頻及當事人陳述、書面說明等,張稀哲在比賽停止時,使用不適當動作擊打對方球員(陳雷),情節嚴重,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中國足協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六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做出張稀哲禁賽12場,罰款6萬元的處罰。這12場停賽包括:2017中超2場、2018中國足協舉辦的聯賽的比賽10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