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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車主們!上路請勿開“鬥氣車” 退一步海闊天空

10月26日晚上7時許,在市區迎賓大道與宿支路交叉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而事故的原因竟是因為駕駛人相互鬥氣造成的。

事故視頻

由於是晚上光線較暗,視頻看不清,但根據車輛尾燈可以看出事故發生時,前車直行綠燈沒有行駛,後車雙閃提示後才開始行駛,行駛到路中間時,後車開始別前車並故意壓低車速,由此便開始了雙方的“別車大戰”。

綠燈時,前車紋絲不動,後車打雙閃提示

相互多次別車

相互多次別車

相互多次別車

開鬥氣車,不顧一切橫衝直撞。但是殊不知,危險就暗藏在其中。.對自己被動安全的影響,開鬥氣車強行超車搶道在車流中穿梭是極其危險的行為,因為大腳油門加大腳刹車容易造成前車或者後車躲閃不及發生碰撞。或者因為其他車輛緊急避讓時發生側翻等事故,

當事故發生後,後果的嚴重性是不能考量的。對他人造成的行車危害,容易造成周圍車輛因躲閃帶來的交通事故對行人的危害,行人橫穿馬路斯通見慣,當你加大油門準備強行超車時,很可能前方就會突然穿出行人,如果這時躲閃不及發生事故將會造成幾個家庭終身的危害。

道路上發生的正常交通事故,由交警來按照交通法規處理,但如果是因為鬥氣造成交通事故,則可能觸犯刑法,受到更加嚴厲的制裁。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觸犯危險駕駛罪,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