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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解讀②:強化組織領導 形成改革合力

2017年2月13日,浙江省建德市舉行市監察委員會成立掛牌儀式

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加強党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此前不久,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也明確指出“加強黨對試點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要求試點地區各級黨組織擔負起主體責任,

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黨委書記擔任組長。

不論是《決定》還是《方案》,都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加強党的領導,可謂抓住了試點工作取得成功的關鍵,為確保改革蹄疾步穩、取得實實在在成效指明了方向。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只有在党的集中統一領導下才能有序推進。一方面,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涉及政治權力、政治關係的重大調整,

只有党的統一領導才能為其指引正確的前行方向;另一方面,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機構設立、職能調整、人員配置等難點問題,需要人大、組織、政法、編辦等單位協同配合,只有強化組織領導,才能統籌各方,形成合力。

千難萬難,地方黨委重視、一把手重視就不難。近日,本報刊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綜述》,對北京、山西、浙江試點工作進行了系統總結。

從試點情況看,三省市之所以圓滿完成試點任務、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重要經驗就包括各級黨組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發揮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和服務作用;試點地區黨委負主責、紀委負專責,充分發揮“施工隊”作用。特別是黨委書記站到改革第一線,親自掛帥、親力親為,對改革難點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重點研究、認真解決,確保了試點工作一步一個腳印扎實推進。

在全國推開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中央交給地方的重大政治任務。試點地區各級黨組織要吃透中央精神,學習借鑒京晉浙三省市改革試點的好經驗,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改革試點迅速有序推進。

成立工作小組,加強指導協調。試點地區要按照《方案》要求,儘快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

始終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重大事項一律報中央決定。抓住轉隸這個關鍵環節,加強對重大問題和市縣改革的研究指導,保障改革既積極有力、又穩妥有序。

提高政治站位,夯實主體責任。試點地區承擔著為監察體制改革探路的重要使命,必須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推動形成黨委牽頭抓總、紀委主抓直管、各相關領導機關和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