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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零時起,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回應,注意是這些車單雙號限行!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函〔2017〕107號)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自11月4日零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回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實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單雙號限行管理措施,

有關事項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執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礎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照雙號實施)行駛,例:11月4日,雙號通行;11月5日,單號通行;11月6日,雙號通行;11月7日,單號通行,以此類推。

二、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郵政通行證);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三、違反限行規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