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司機 你的停車費將有變化了!今後這些情況免費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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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司機朋友來說,
“停車難”、交通擁堵等問題
真是讓人心塞塞~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更讓人頭痛
那就是停車費……
停車費怎麼收?收多少?
最新消息來了!
東莞停車收費擬實行“差別收費”
近日,由東莞市發改局起草的《東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在東莞市政府官網全文公佈,
細則規定,停車收費將不再“一刀切”——擬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收費。按照“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的規定,上述區域的停車費或將上漲。
究竟怎麼實施呢?
今後停車費將有哪些變化?
小編帶大家一起梳理一下
關鍵字1:市場調節
合理調控停車需求
《實施細則》稱,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應堅持改革創新,改進政府定價規則和辦法,充分發揮價格杠杆作用,合理調控停車需求。
除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外,其他依法設立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
關鍵字2:差別收費
停車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
(網路圖)
《實施細則》提出推行差別化收費
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收費,利用價格杠杆促進停車服務資源利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與公共道路資源利用。
不同區域停車設施,要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並考慮公共交通發展水準、交通擁堵狀況、道路路網分佈等因素,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可實行低收費。對城市週邊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應當實行低收費。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鼓勵對短時停車實行收費優惠。鼓勵對新能源汽車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給予適當優惠。
(網路圖)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不同車型或實際佔用停車泊位數、不同計費方式及不同時段等計費,具體計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以按次、分鐘、小時、天、月、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車位元的供求關係實行累進或遞減計費。
而機動車停放服務時段可分夜間、白天和晝夜,白天時段為8:00(含)至18:00(含),夜間時段為18:00至次日8:00。也可根據實際將停車時段分為繁忙時段和非繁忙時段。不同時段可實行不同收費標準,但跨時段前後不同收費標準的差異不應過大。
關鍵字3:減免政策
鼓勵停車場採取臨時性免費停放措施
《實施細則》還提出了停車減免有關規定: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不含自動收費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有條件的可適當延長免費時限,具體延長時限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
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同時,《實施細則》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提供機動車免費停放或者設置免費停放時限。在滿足一定的前提條件下,鼓勵有條件的停車設施採取臨時性免費措施,鼓勵社會公共(公益)性場所提供免費機動車停放服務。
《實施細則》還提出,機動車輛因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被拖曳至指定停車設施的,在查封、扣押期間產生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應按指定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執行,並由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或變相收取。
提醒: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及時提出
社會公眾提出建議和意見的,可於11月20日前向東莞市法制局提交。
1.郵寄至東莞市鴻福路99號東莞市法制局規範性檔管理科(郵遞區號:523888);
2.電話/傳真:(0769)22831398;
3.電子郵箱:dgsfzj@126.com
利用價格杠杆促進停車服務資源利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效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與公共道路資源利用。不同區域停車設施,要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並考慮公共交通發展水準、交通擁堵狀況、道路路網分佈等因素,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可實行低收費。對城市週邊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應當實行低收費。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鼓勵對短時停車實行收費優惠。鼓勵對新能源汽車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給予適當優惠。
(網路圖)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不同車型或實際佔用停車泊位數、不同計費方式及不同時段等計費,具體計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以按次、分鐘、小時、天、月、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車位元的供求關係實行累進或遞減計費。
而機動車停放服務時段可分夜間、白天和晝夜,白天時段為8:00(含)至18:00(含),夜間時段為18:00至次日8:00。也可根據實際將停車時段分為繁忙時段和非繁忙時段。不同時段可實行不同收費標準,但跨時段前後不同收費標準的差異不應過大。
關鍵字3:減免政策
鼓勵停車場採取臨時性免費停放措施
《實施細則》還提出了停車減免有關規定: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不含自動收費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有條件的可適當延長免費時限,具體延長時限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
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同時,《實施細則》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提供機動車免費停放或者設置免費停放時限。在滿足一定的前提條件下,鼓勵有條件的停車設施採取臨時性免費措施,鼓勵社會公共(公益)性場所提供免費機動車停放服務。
《實施細則》還提出,機動車輛因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被拖曳至指定停車設施的,在查封、扣押期間產生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應按指定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執行,並由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或變相收取。
提醒: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及時提出
社會公眾提出建議和意見的,可於11月20日前向東莞市法制局提交。
1.郵寄至東莞市鴻福路99號東莞市法制局規範性檔管理科(郵遞區號:523888);
2.電話/傳真:(0769)22831398;
3.電子郵箱:dgsf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