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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什麼好?南山這位捲煙配送大哥怕是遇上大麻煩了!

11月2日22:30分,南山大隊南頭中隊夜巡組接警在前海路南往北方向處理一宗事故,發現其中一位事故小車駕駛員說話語無倫次,疑似飲酒駕車。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202mg/100ml,

當即將駕駛員帶到醫院抽血化驗,駕駛當事人已被拘留在大隊辦案區作進一步處理。

根據交通法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

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記12分,並處兩千元罰款。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