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洗白花樣翻新 銀行業阻擊“逃廢債”
數量上升、手段翻新的逃廢債行為,已經成為各家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新課題。
一位元華南中小企業主告訴第一財經記者,2016年下半年,其一家企業客戶的幾名股東突然集體消失,
類似的情形並非孤例。
2017年以來,監管層、行業組織屢次提及打擊逃廢債。此前,浙江、河南等地已採取行動,打擊逃廢債行為。根據業內人士透露,中國銀行業協會已要求銀行上報逃廢債債務人名單,
逃廢債數量上升
“這個企業很難賺到這麼多錢,於是就不想還了,一走了之,換個地方,過幾年改頭換面再出來辦一家企業。”上述企業逃廢債案例中,華南中小企業主稱,這件事表面上極為突然,但據他所知,在此之前,相關人員已經為此策劃了很長時間。 多位業內人士稱,股東直接消失來逃廢債的做法,
“逃廢債的規模有多少,影響有多大,很難有一個完整的統計。”某股份制銀行中高層人士說,最近幾年,逃廢債的案例、涉及規模,以及對銀行的影響都在明顯擴大。相對於銀行業的資產規模來說,總量雖然不大,但卻是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面臨的新課題。
“近幾年來,在局部地區,逃廢債確實明顯上升,數量倒是不多,但是造成了很壞的影響。”浙江一位銀行人士亦稱,雖然所占比重不大,但如果形成風氣,效仿者會越來越多,對信用環境形成負面影響,結果就會嚴重破壞當地金融生態。 目前,尚沒有逃廢債行為的完整、權威統計資料。根據媒體此前報導,自2013年至今,中國銀行業協會內部通報的700多家逃廢債企業,
上述股份制銀行中高層人士說,逃廢債的方式有很多種,最普遍的有兩類,一類是通過事先轉移資產,或進行假破產,達到逃廢債的目的;另一類是則是通過行政干預,強制實施破產,或利用破產重整的方式,強制削減債務。 “破產重整本來是讓還有生存價值的企業活下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變成了變相逃廢債。”一位元破產重整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說,近來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淮礦物流的破產重整。重整之後,其大量債務被削減。該公司2015年11月公佈的債權調整和清償方案顯示,普通債權30萬元以下全部清償,30萬元以上部分按40%留債,並進行現金分期清償,剩餘的60%全部豁免。
利用轉移資產、假破產的方式逃廢債,則更為常見。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稱,轉移資產、假破產通常互相聯繫,即通過轉讓股權、整體出售等手段,把優質資產剝離,保留劣質資產,實現降低債務主體的目的。“這種做法容易被識破,常見的就是去法院立案,但即便法院立案,過程也很漫長,而且資產、債務主體發生了變化,會引發新的糾紛,處理起來非常麻煩。”他說。
債務洗白花樣翻新
缺乏統一、明確的界定標準,導致認定難度大,是當前逃廢債數量上升的一大原因,也是打擊逃廢債的一大難點。
“逃和廢是兩個概念,逃債肯定是主觀故意,廢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怎麼去認定是主觀還是客觀,這就成了一個大問題。”華南某城商行中層人士說,何為主觀,何為客觀,目前並沒有統一的標準,這成為認定逃廢債行為的一大難題。
正因為如此,面對類似的情形,銀行也無何奈何。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說,在一些地區,由擔保鏈形成的連環債務中,只要互保鏈中有一家不願意還款,其他債務人就都不還,有些債務人明明具備還款能力,也有還款意願,但迫於壓力,也只好不還,結果形成連鎖反應。“有些極端的情況,如果有誰還了,其他人還罵你。到法院告,並不一定能立案。”
相對上述“簡單粗暴”的方式,更多的逃廢債行為,堪稱花樣翻新,利用種種手段,通過合法合規的途徑,將債務“洗白”,轉移資產、假破產就是其中之一。
上述破產重整專家說,此類情形的常見手段是,將優質資產剝離後,把劣質資產拿出來進行破產清算,由於已經沒有有價值的資產可供執行,銀行等債權人只能採取破產清算的方式處理。債權人唯一的辦法,就是發現此類行為後,向法院起訴。
一般情況下,尤其是個別主觀故意比較強烈的,在實施之前,會請很多專業人士設計,做出對債務人最有利的方案。”上述破產重整專家說,最近,南方一家大型有色金屬企業的破產重整,可能就存在轉移資產的行為,將部分優質資產甚至是可以獨立上市的資產剝離之後,才進行重整。
而一些破產重整更是將逃廢債行為,變得合法合規。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稱,按照現行法律,破產重整時,即便債權人不同意,也可以通過法院強裁強制實施。在淮礦物流破產重整的過程中,包括銀行在內的債權人,雖然反對債權調整方案,但方案最終還是通過強裁的方式得以通過。
曾經的光伏巨頭江西賽維的重整也是如此。第一財經記者此前曾報導,根據債權銀行提供的資料,江西賽維名下三家公司金融債權總額高達295.8億元,除去部分有擔保債權外,絕大部分均為普通債權。按照重整計畫,普通債權清償率僅為6.62%。雖然債權銀行對此強烈反對,但最終還是被法院強裁。
“你不能說江西賽維是逃債,一點都沒有逃,所有程式都走過了,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步驟在處理。”上述破產重整專家說,債權人本來是有話語權的,但一經強裁,甚至連發言權都失去了。正是因為如此,部分破產重整被當作削減債務的“有效”手段。
除了債務“洗白術”之外,一些銀行自身存在的問題,給逃廢債的認定、處理造成了麻煩。上述某華南城商行人士說,過去幾年的貿易融資、票據融資,部分存在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情況,但銀行人員審核不嚴,甚至明知故犯,出事之後,要認定是否惡意逃廢債非常困難,更遑論後續處置。
有望建立全國逃廢債資料庫
面對逃廢債行為的增加,行業自律組織、監管層近期均就此表態。3月7日,銀監會副主席曹宇就對媒體表示,希望打擊逃廢債通知越早下發越好。中國銀行業協會人士此前亦稱,未來一個時期,將把打擊逃廢債作為維權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此之前,部分地區已開展打擊逃廢債行為。根據河南省政府網站資訊,早在2014年,當地部分地市就已採取行動,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案件,公安部門將快速立案偵辦,並打擊通過虛假改制、重組、分立、合併、租賃、破產或者非正常交易方式,轉移資產、轉移利潤、藏匿、外逃等方式惡意逃避償債責任的行為。
浙江銀行業協會網站資訊顯示,今年1月,在浙江調研期間,中國銀行業協會就《中國銀行業失信人管理辦法》召開了座談會,並邀請工行、農行、中行、建行浙江省分行等8家會員單位的12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深入研討。 此外,2016年10月,浙江銀行業舉行聯合懲戒逃廢債工作動員大會,浙江銀監局、金融辦、公安廳、高級法院、稅務等多個部門及多家銀行負責人出席。當日,浙江當地各銀行簽署了一份合作公約,針對轉移資產、變換主體、虛假訴訟等十二類逃廢債行為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
根據浙江銀行業人士介紹,實際上,針對逃廢債的失信行為,浙江地區早前就已採取措施,一方面是公安機關對逃廢債行為進行打擊,另一方面銀行同業間也進行資訊共用,如果發生失信行為,就不能從其他銀行獲得貸款。此外,法院還在銀行網點,對失信人的資訊進行曝光。
除了上述常規方式,有關部門也在採用技術手段。據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透露,中國銀行業協會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家銀行上報逃廢債債務人名單,建立行業資訊共用資料庫,未來可能會通過該資料庫,對失信人資訊進行同業共用,“可能還沒建好,但有些地區區域性的平臺可能已經做好了。”
強制實施破產,或利用破產重整的方式,強制削減債務。 “破產重整本來是讓還有生存價值的企業活下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變成了變相逃廢債。”一位元破產重整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說,近來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淮礦物流的破產重整。重整之後,其大量債務被削減。該公司2015年11月公佈的債權調整和清償方案顯示,普通債權30萬元以下全部清償,30萬元以上部分按40%留債,並進行現金分期清償,剩餘的60%全部豁免。利用轉移資產、假破產的方式逃廢債,則更為常見。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稱,轉移資產、假破產通常互相聯繫,即通過轉讓股權、整體出售等手段,把優質資產剝離,保留劣質資產,實現降低債務主體的目的。“這種做法容易被識破,常見的就是去法院立案,但即便法院立案,過程也很漫長,而且資產、債務主體發生了變化,會引發新的糾紛,處理起來非常麻煩。”他說。
債務洗白花樣翻新
缺乏統一、明確的界定標準,導致認定難度大,是當前逃廢債數量上升的一大原因,也是打擊逃廢債的一大難點。
“逃和廢是兩個概念,逃債肯定是主觀故意,廢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怎麼去認定是主觀還是客觀,這就成了一個大問題。”華南某城商行中層人士說,何為主觀,何為客觀,目前並沒有統一的標準,這成為認定逃廢債行為的一大難題。
正因為如此,面對類似的情形,銀行也無何奈何。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說,在一些地區,由擔保鏈形成的連環債務中,只要互保鏈中有一家不願意還款,其他債務人就都不還,有些債務人明明具備還款能力,也有還款意願,但迫於壓力,也只好不還,結果形成連鎖反應。“有些極端的情況,如果有誰還了,其他人還罵你。到法院告,並不一定能立案。”
相對上述“簡單粗暴”的方式,更多的逃廢債行為,堪稱花樣翻新,利用種種手段,通過合法合規的途徑,將債務“洗白”,轉移資產、假破產就是其中之一。
上述破產重整專家說,此類情形的常見手段是,將優質資產剝離後,把劣質資產拿出來進行破產清算,由於已經沒有有價值的資產可供執行,銀行等債權人只能採取破產清算的方式處理。債權人唯一的辦法,就是發現此類行為後,向法院起訴。
一般情況下,尤其是個別主觀故意比較強烈的,在實施之前,會請很多專業人士設計,做出對債務人最有利的方案。”上述破產重整專家說,最近,南方一家大型有色金屬企業的破產重整,可能就存在轉移資產的行為,將部分優質資產甚至是可以獨立上市的資產剝離之後,才進行重整。
而一些破產重整更是將逃廢債行為,變得合法合規。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稱,按照現行法律,破產重整時,即便債權人不同意,也可以通過法院強裁強制實施。在淮礦物流破產重整的過程中,包括銀行在內的債權人,雖然反對債權調整方案,但方案最終還是通過強裁的方式得以通過。
曾經的光伏巨頭江西賽維的重整也是如此。第一財經記者此前曾報導,根據債權銀行提供的資料,江西賽維名下三家公司金融債權總額高達295.8億元,除去部分有擔保債權外,絕大部分均為普通債權。按照重整計畫,普通債權清償率僅為6.62%。雖然債權銀行對此強烈反對,但最終還是被法院強裁。
“你不能說江西賽維是逃債,一點都沒有逃,所有程式都走過了,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步驟在處理。”上述破產重整專家說,債權人本來是有話語權的,但一經強裁,甚至連發言權都失去了。正是因為如此,部分破產重整被當作削減債務的“有效”手段。
除了債務“洗白術”之外,一些銀行自身存在的問題,給逃廢債的認定、處理造成了麻煩。上述某華南城商行人士說,過去幾年的貿易融資、票據融資,部分存在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情況,但銀行人員審核不嚴,甚至明知故犯,出事之後,要認定是否惡意逃廢債非常困難,更遑論後續處置。
有望建立全國逃廢債資料庫
面對逃廢債行為的增加,行業自律組織、監管層近期均就此表態。3月7日,銀監會副主席曹宇就對媒體表示,希望打擊逃廢債通知越早下發越好。中國銀行業協會人士此前亦稱,未來一個時期,將把打擊逃廢債作為維權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此之前,部分地區已開展打擊逃廢債行為。根據河南省政府網站資訊,早在2014年,當地部分地市就已採取行動,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案件,公安部門將快速立案偵辦,並打擊通過虛假改制、重組、分立、合併、租賃、破產或者非正常交易方式,轉移資產、轉移利潤、藏匿、外逃等方式惡意逃避償債責任的行為。
浙江銀行業協會網站資訊顯示,今年1月,在浙江調研期間,中國銀行業協會就《中國銀行業失信人管理辦法》召開了座談會,並邀請工行、農行、中行、建行浙江省分行等8家會員單位的12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深入研討。 此外,2016年10月,浙江銀行業舉行聯合懲戒逃廢債工作動員大會,浙江銀監局、金融辦、公安廳、高級法院、稅務等多個部門及多家銀行負責人出席。當日,浙江當地各銀行簽署了一份合作公約,針對轉移資產、變換主體、虛假訴訟等十二類逃廢債行為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
根據浙江銀行業人士介紹,實際上,針對逃廢債的失信行為,浙江地區早前就已採取措施,一方面是公安機關對逃廢債行為進行打擊,另一方面銀行同業間也進行資訊共用,如果發生失信行為,就不能從其他銀行獲得貸款。此外,法院還在銀行網點,對失信人的資訊進行曝光。
除了上述常規方式,有關部門也在採用技術手段。據上述浙江銀行業人士透露,中國銀行業協會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家銀行上報逃廢債債務人名單,建立行業資訊共用資料庫,未來可能會通過該資料庫,對失信人資訊進行同業共用,“可能還沒建好,但有些地區區域性的平臺可能已經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