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墓地使用期限太短!以後選擇“生態葬”?

生老病死是生命的必然過程,是人生的必由之路。而喪葬問題自古以來就在人們的心目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每逢清明,“身後事”問題總會引起公眾的關注和討論。

據統計,

2015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已超過2 億,老齡化人口的增速是16.5%。我國每年有接近1000萬的死亡人口,並且死亡率以每年 7‰的速度在增長,民政部旗下中國殯葬業協會在2014年預測到2020年我國殯葬業消費將達到6000 億,到2023會達到萬億。

從以上資料來看,殯葬業可謂是朝陽產業一片藍海。

我國目前的公墓有兩種,鄉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鄉村公益性公墓是應用鄉村集體土地中的非耕地,普通是在荒山上建造,

不用花錢購置;城市公墓分為公益性和運營性兩種,前者主要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寄存骨灰的場所,後者允許市場資本運營。

由於強調“節約土地”,中國城市墓地用地供給非常短缺不足。自然國人“死不起”“葬不長”的問題也日益引發了公眾的擔憂。

“墓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

“墓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的說法在坊間流傳、熱議。關於這一說法,去年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已經澄清:“20年是墓穴管理費的收費期限,

而非墓穴租約期限”。

但是我們要明白在中國,“墓地只是租賃關係,不是產權關係,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關於墓地所占土地所有權的歸屬,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這樣的規定:公墓墓區土地歸屬國家或集體所有,

喪主不具有自行買賣或者轉讓的權利。

換言之,國家對經營性墓地(指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安葬並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只是讓渡了使用權,墓地經營者經營的也只是這種讓渡了的使用權,因此消費者所購買的也是墓葬用地的使用權。

20年是如何界定的?

在很多城市居高不下的墓地價格讓公眾疑惑“花這麼多錢買了墓地,為什麼只能用20年?” 20年究竟是怎麼定的?

有關負責人表示,之所以設置租用時間為20年或30年,當時國家是考慮到代際年齡的問題,一般20年為一代,墓穴能迴圈利用起來。

理論上這種墓穴只享有二十年租用期的的方式,能夠保障有限的墓葬土地資源能夠盡可能地迴圈利用,但在實際實行的過程中,

這樣的政策卻並沒有發揮應有的迴圈使用效果。

原因之一是現在我國的代際年齡已經增長,之前的20年租期已經不再適用,但是歸根結底在於中國人有根深蒂固的殯葬傳統,講究入土為安,不願輕易動遷驚擾長眠的親人。

到期後的墓地究竟該怎麼辦?

2012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繳費到期後的墓穴,群眾申請繼續使用。

目前墓地收費專案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兩部分內容,即地穴租賃費(1500元/㎡)和墓地管理費(墓造價的5%)。根據國家殯葬法規條例,墓穴租賃週期為20年,從第二個管理週期開始,只收取墓地管理費。

法律“空白”,待完善!

但是墓地到期怎麼續繳、按什麼價格續繳等問題,目前全國多數地區處於政策“真空”,只規定“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標準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確定”。

即使出臺了明細規則的省市,對續交時間、續交標準的差別也很大。

比如,北京市民政局近日表示,亡故市民墓穴到期後,可以續租,續租僅收取墓地管理費,管理費為墓地造價的5%,續租期為20年;

上海的規定是墓地的使用週期為70年,不續租;

而南京殯葬墓穴的使用年限是30年。今年已經是第28年了,而這意味著,再過兩年,一大批墓穴將集中到期。目前南京各經營性墓園的打算是,等到期後讓顧客續交一筆護墓管理費。

事實上,墓地使用期限並非“中國特色”,世界上很多國家很早就約定了墓地的使用期,以此來避免墓地資源枯竭。

日本是亞洲最早實行火葬的國家,火化後的骨灰在墓地存放33年後必須重新深埋,石碑交替為後代人名字使用,屬於歷史留下的家族碑位,過了兩、三代的先人碑位送到寺廟處理,不再保留;

在歐洲國家更是盛行,包括英國、丹麥、芬蘭、瑞典、德國等。

丹麥著名的亞瑟斯頓國家公墓,20年租期價格相當於人民幣不到4000元;

德國的墓地使用期限屆滿後採用深埋儲存的方式,很多家庭的墓地是重複使用;

而在英國倫敦,因為實在無墓地可用,2007年,倫敦的公墓獲准把入土75年以上的棺材起出來,墓穴加深後再放回去,然後把其上的空間作為新的墓穴,甚至墓碑也是兩面用。

新型墓葬方式能否緩解

“墓地資源緊張”的現狀?

為了打破民眾“死不起”的尷尬,緩解土地緊張的矛盾,早在2009年,民政部就提出,積極推廣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態安葬辦法,鼓勵宣導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

去年4月民政部等九部委發佈《關於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明確,“積極推進墓穴迴圈使用”,“鼓勵家庭成員採用合葬方式提高單個墓位元使用率”。

近年來,隨著生態殯葬宣傳的深入和人們觀念的不斷改變,多地積極推廣的新型墓葬方式逐漸得到越來越多公眾的認可。

比如:北京市今年推出了一種免費的生態葬方式——自然葬。自然葬利用可降解的骨灰容器,骨灰盒入土半年後,會自動融入大地,完全回歸自然。每一位自然葬逝者的家屬手中,都拿到了一塊銅制的二維碼,手機一掃,逝者的簡介、人生旅程、墓誌銘、照片集一一呈現在眼前。

家屬掃碼查看逝者人生傳記

2017年清明節前,浙江推出一種全新的骨灰處理方式——生命晶石,甚至可做成首飾佩戴上身。

福州舉行了2017年節地生態葬公祭暨公益骨灰撒海活動。今年海葬的參與者首次突破百位,達107位。

武漢市民政局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4萬人選擇了環保生態葬。

重慶市殯葬事業管理中心資料顯示,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推出樹葬、花葬、草坪葬、小型地墓15.58萬平方米,壁墓塔葬16.7萬個,已有6萬多市民選擇節地生態安葬。

這些新穎別致的安葬方式,儘管目前還沒有被絕大多數人所接受,但它所昭示的社會意義不言而喻。今後隨著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新的形式的安葬自己,也有的後輩接受新理念,處理老人“身後事”。

編輯:武司宇

群眾申請繼續使用。

目前墓地收費專案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兩部分內容,即地穴租賃費(1500元/㎡)和墓地管理費(墓造價的5%)。根據國家殯葬法規條例,墓穴租賃週期為20年,從第二個管理週期開始,只收取墓地管理費。

法律“空白”,待完善!

但是墓地到期怎麼續繳、按什麼價格續繳等問題,目前全國多數地區處於政策“真空”,只規定“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標準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確定”。

即使出臺了明細規則的省市,對續交時間、續交標準的差別也很大。

比如,北京市民政局近日表示,亡故市民墓穴到期後,可以續租,續租僅收取墓地管理費,管理費為墓地造價的5%,續租期為20年;

上海的規定是墓地的使用週期為70年,不續租;

而南京殯葬墓穴的使用年限是30年。今年已經是第28年了,而這意味著,再過兩年,一大批墓穴將集中到期。目前南京各經營性墓園的打算是,等到期後讓顧客續交一筆護墓管理費。

事實上,墓地使用期限並非“中國特色”,世界上很多國家很早就約定了墓地的使用期,以此來避免墓地資源枯竭。

日本是亞洲最早實行火葬的國家,火化後的骨灰在墓地存放33年後必須重新深埋,石碑交替為後代人名字使用,屬於歷史留下的家族碑位,過了兩、三代的先人碑位送到寺廟處理,不再保留;

在歐洲國家更是盛行,包括英國、丹麥、芬蘭、瑞典、德國等。

丹麥著名的亞瑟斯頓國家公墓,20年租期價格相當於人民幣不到4000元;

德國的墓地使用期限屆滿後採用深埋儲存的方式,很多家庭的墓地是重複使用;

而在英國倫敦,因為實在無墓地可用,2007年,倫敦的公墓獲准把入土75年以上的棺材起出來,墓穴加深後再放回去,然後把其上的空間作為新的墓穴,甚至墓碑也是兩面用。

新型墓葬方式能否緩解

“墓地資源緊張”的現狀?

為了打破民眾“死不起”的尷尬,緩解土地緊張的矛盾,早在2009年,民政部就提出,積極推廣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態安葬辦法,鼓勵宣導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

去年4月民政部等九部委發佈《關於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明確,“積極推進墓穴迴圈使用”,“鼓勵家庭成員採用合葬方式提高單個墓位元使用率”。

近年來,隨著生態殯葬宣傳的深入和人們觀念的不斷改變,多地積極推廣的新型墓葬方式逐漸得到越來越多公眾的認可。

比如:北京市今年推出了一種免費的生態葬方式——自然葬。自然葬利用可降解的骨灰容器,骨灰盒入土半年後,會自動融入大地,完全回歸自然。每一位自然葬逝者的家屬手中,都拿到了一塊銅制的二維碼,手機一掃,逝者的簡介、人生旅程、墓誌銘、照片集一一呈現在眼前。

家屬掃碼查看逝者人生傳記

2017年清明節前,浙江推出一種全新的骨灰處理方式——生命晶石,甚至可做成首飾佩戴上身。

福州舉行了2017年節地生態葬公祭暨公益骨灰撒海活動。今年海葬的參與者首次突破百位,達107位。

武漢市民政局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4萬人選擇了環保生態葬。

重慶市殯葬事業管理中心資料顯示,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推出樹葬、花葬、草坪葬、小型地墓15.58萬平方米,壁墓塔葬16.7萬個,已有6萬多市民選擇節地生態安葬。

這些新穎別致的安葬方式,儘管目前還沒有被絕大多數人所接受,但它所昭示的社會意義不言而喻。今後隨著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新的形式的安葬自己,也有的後輩接受新理念,處理老人“身後事”。

編輯:武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