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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假冒珠寶賣了三萬二 贏了官司卻拿不到賠償

昆明資訊港訊 記者李紅鸞近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了雲南涉旅糾紛十大案例。其中最為典型的玻璃假冒珠寶一案名列其中,法院判決售假方假一賠三。雖然官司贏了,

但原告方七十多歲老人贏了官司卻沒有等來拿到賠償款的那一天,因高先生年邁,身體也不好,該案二審結束後沒多久,高先生就去世了。

據老人的代理律師雲南兆謙律師事務所主任向芯黎向記者介紹:此案雖贏了一審、二審。但目前本案尚未執行到位,原告方仍然沒拿到賠償款項。

高價買到假珠寶

高先生高價買入的“冰翠”

歷經波折上法庭

雲南兆謙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代理高先生進行索賠,一、二審均是事務所主任向芯黎律師和所裡律師代理,向芯黎律師告訴記者,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毓恒珠寶店提出高先生選擇的鑒定機構是不知名的鑒定機構,高先生只得又重新委託雲南省珠寶玉石品質鑒定檢驗研究院作了鑒定,

鑒定結果依然是玻璃。

鑒定證書證明珠寶原來是玻璃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毓恒珠寶店認為自己出售給高先生的是天然玻璃,屬於天然寶石,而鑒定結論是玻璃,並沒有特別注明是人造玻璃,所以認為鑒定結論不能支持原告的主張。

雲南兆謙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以下幾個方面向法庭作出說明,一是冰翠的名稱,到本案開庭為止,珠寶鑒定類別中從未有過冰翠一說,鑒定人員也證實目前我國珠寶商品分類中,沒有名為“冰翠”的物品,鑒定人員檢驗的冰翠商品成分全部是人工玻璃,另外,律師還從網路上查詢搜索,並下載、列印了大量的資料,這些資料都證明珠寶市場上的冰翠不是天然珠寶商品,
同時把這些網站的連結網頁也向法庭提供;而毓恒珠寶店宋先生出示的收據,證明向高先生出售的是冰翠,這說明在出售時被告主觀上存在欺詐。

贏了官司未獲賠償

一審宣判後,被告不服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6年9月26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雖然一審、二審都贏了官司,但執行起來卻一波三折,因沒有查詢到被告名下確切的財產資訊,

所以到目前本案尚未執行到位。但是雲南兆謙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一定會通過法律手段,還高先生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