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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樂清: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建設要規範了 “屋頂發電”將受限

近年來,樂清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生水起,特別是今年以來,隨著浙江省“百萬家庭屋頂光伏工程”的深入推進,以及樂清市發改局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簡化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審批流程,

樂清分散式光伏項目數量現“井噴”式增長。

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計完成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1376個,總裝機容量27.5兆瓦,已完成並網的有948個,並網裝機容量18.1兆瓦。其中,今年1-9月,樂清全市備案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1195個,總裝機容量19.7兆瓦,完成並網項目有866個,並網裝機容量12.7兆瓦。

“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快速增長,但據我們前期調查發現,因市場門檻低,樂清從事光伏安裝、運維的企業就有將近100家,市場較為混亂,個別企業甚至完成一兩個項目後就註銷了,存在用戶後期運維無法保障的情況。”市發改局工作人員介紹,因此《樂清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建設企業規範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建設規範”)醞釀而生。

該“建設規範”對光伏系統安裝、運維企業的資質、註冊地、註冊資金等設立了門檻,並對採用的光伏元件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光伏系統集成企業必須經過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企業建設的分散式光伏項目將不享受市級財政補貼。據瞭解,目前,已有17家符合要求的光伏系統安裝、運維企業到市發改局進行了登記。

另外,“建設規範”還對分散式光伏的範圍進行了規範,對樂成中心城區範圍內、雁蕩山風景旅遊核心區、中雁風景旅遊核心區、柳市鎮和虹橋鎮核心區以及列入全市城中村改造的村居,原則上不允許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