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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丈母娘接家裡當親媽照顧,無意看到她的遺囑,我決定把她趕走

我的丈母娘說起來也是一個可憐的人,自己養育著三個子女,我的老婆是最小的,她還有兩個哥哥,我老婆的父親去世的早,說起來是丈母娘一個人把他們三個人養大的,非常的辛苦,

所以當初結婚的時候,我的彩禮比老婆的嫁妝要貴了兩倍,我也沒有說什麼,就當是理解了丈母娘吧,可是在我結婚後,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

丈母娘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去工作了,只能在家裡養老,這本來是子女照顧母親的好機會,可是在這個時候,

丈母娘的兩個兒子都很有默契的不管丈母娘了,都是各種理由說是沒時間沒錢,丈母娘也只能自己住,自己照顧自己,非常的淒慘,在老婆和我說了以後,我想了很久就決定把丈母娘接到家裡給她養老了,可是養老一年以後,我卻把丈母娘送出了家門。

在到了我家以後,我基本上可以用無微不至來形容,基本上不用丈母娘操任何心,每天吃點東西自己玩玩就行了,啥也不用管,就連打麻將的錢我都準備好了,我自問沒有任何地方做的不對,但是丈母娘卻給我這樣的交代。

前段時間我看到了櫃子裡有一份遺囑,

我想了想肯定是丈母娘寫的,於是我就打開看了一下,結果打開以後就有點氣憤了,原來丈母娘在遺囑中寫的是,去世後將所有的遺產留給兩個兒子,不能給女兒和女婿,這我就很氣憤了,女兒女婿給她養老沒有一分錢,兩個兒子不管她拿全部的錢,於是我就把她送走了,讓兩個兒子給她養老吧。